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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卷二百九十五 物异考

 

  ○总序

  《汉 五行志》:汉兴,承秦灭学之後,景、武之世,董仲舒治《公羊春秋》,始推阴阳,为儒者宗。宣、元之後,刘向治《榖木春秋》,数其祸福,传以《洪范》(传读曰附,谓附著,或作传谓以《洪范》义传而说之也),与董仲舒错(谓错互不同也)。至向子歆治《左氏传》,其《春秋》意亦巳乖矣;言《五行传》,又颇不同。是以揽仲舒,别向、歆(扌盬与,掔同,谓引取之。揽音来敢反)。传载眭孟、夏侯胜、京房、谷永、李寻之徒所陈行事,讫於王莽,举十二世,以传《春秋》,著於篇(传读曰附,谓比附其事)。

  经曰:"初一曰五行。五行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水曰润下,火曰炎上(皆从水火自然之性也),木曰曲直(言可揉而曲,可矫而直),金曰从革(革,更也,可更销铸也),土爰稼穑(爰,於也,可於其上稼穑也。种之曰稼,收聚曰穑)。"

  传曰"(《五行传》,伏胜作),田猎不宿(不得其时也。或曰不豫戒曰不宿,不戒以其时也),饮食不享(不行享献之礼),出入不节,夺民农时,及有奸谋(李奇曰:"奸谋,增赋履亩之事。"臣瓒曰:"奸谋,谓邪谋也。"师古曰:"即下所谓作为奸诈以夺农时。李说是也。"),则木不曲直。"

  说曰:木,东方也。於《易》,地上之木为《观》。其於王事,威仪容貌亦可观也。故行步有佩玉之度,登车有和鸾之节,田狩有三驱之制,饮食有献享之礼,出入有名,使民以时,务在劝农桑,谋在安百姓,如此,则木得其性矣。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,饮食沈湎不顾法度,妄兴繇役以夺民时,作为奸诈以伤民财,则木失其性矣。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(如淳曰:"揉轮不曲,矫矢不直也。"),及木为变怪(臣瓒曰:"梓柱更生及变为人形是也。"),是为木不曲直。

  传曰:"弃法律,逐功臣,杀太子,以妾为妻,则火不炎上。"

  说曰:火,南方,扬光辉为明者也。其於王者,南乡明而治。《书》云:"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"故尧、舜举群贤而命之朝,远四佞而放诸埜(古野反),孔子曰:"浸润之谮、肤受之愬不行焉,可谓明矣。"贤佞分别,官人有序,帅由旧章,敬重功勋,殊别嫡庶,如此则火得其性矣。若乃信道不笃,或耀虚伪,谗夫昌,邪胜正,则火失其性矣。自上而降,及滥炎妄起,焚宗庙,烧宫馆,虽兴师众,不能救也,是为火不炎上。

  传曰:"修宫室,饰台榭,内淫乱,犯亲戚,侮父兄,则稼穑不成。"

  说曰:土,中央,生万物者也。其於王者,为内事。宫室、夫妇、亲属,亦相生者也。古者天子诸侯,宫庙大小高卑有制,后夫人媵妾多少有度,九族亲疏长幼有序。孔子曰:"礼,与其奢也,甯俭。"故禹卑宫室,文王刑於寡妻,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。如此则土得其性矣。若乃奢淫骄慢,则土失其性。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榖不熟,是为稼穑不成。

  传曰:"好战攻,轻百姓,饰城郭,侵边境,则金不从革。"

  说曰:金,西方,万物既成,杀气之始也。故立秋而鹰隼击,秋分而微霜降。其於王事,出军行师,把旌仗钺,誓士众,抗威武,所以征叛逆止暴乱也。《诗》云:"有虔秉钺,如火烈烈。"又曰:"载戢干戈,载櫜弓矢。"动静应宜"说以犯难,人忘其死"。金得其性矣。若乃贪欲恣睢,务立威胜,不重人命,则金失其性。盖工冶铸金铁,冰滞涸坚,不成者众,乃为变怪,是为金不从革。

  传曰:"简宗庙,不祷祠,废祭祀,逆天时,则水不润下。"

  说曰:水,北方,终藏万物者也。其於人道,命终而形藏,精神放越,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,春秋祭祀,以终孝道。正者即位,必郊祀天地,祷祈神祗,望秩山川,怀柔百神,亡不宗事(师古曰:"怀,来也。柔,安也。谓招来而祭祀之,使其安也。宗,尊也。")。慎其斋戒,致其严敬,鬼神歆飨,多获福助。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,和神人也。至发号施令,亦奉天时。十二月咸得其气,则阴阳调而终始成。如此则水得其性矣。若乃不敬鬼神,政令逆时,则水失其性。雾水暴出,百川逆溢,坏乡邑,溺人民,及淫雨伤稼穑,是为水不润下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颛事有知,诛罚绝理,厥灾水,其水也,雨杀人以陨霜,大风天黄。饥而不损兹谓泰,厥灾水,水杀人。辟遏有德兹谓狂(应劭曰:"辟,天子也。有德者雍遏不见用也。"师古曰:"遏音一曷反"),厥灾水,水流杀人,巳水则地生虫。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(李奇曰:"归罪过於民,不罪巳也。"张晏曰:"谓释有罪之人而归无辜者也。解,止也。追非,遂非也。"),厥水寒,杀人。追诛不解,兹谓不理,厥水五榖不收。大败不解,兹谓皆阴。解,舍也,三者於大败,诛首恶,赦其众,不则皆函阴气(师古曰:"函与含同"),厥水流入国邑,陨霜杀榖。

  经曰:"敬用五事。五事:一曰貌,二曰言,三曰视,四曰听,五曰思。貌曰恭,言曰从,视曰明,听曰聪,思曰睿(睿,通也,古文作睿)。恭作肃,从作艾(读曰乂,治也)明作悊聰作謀(上聰則下謀故聰為謀也)〈睿,中“目改口”〉作聖休徵(善行之验也):曰肃,时雨若;乂,时暘若;悊時燠若;謀時寒若聖,时风若(凡言时者,皆谓行得其道,则寒暑风雨以时应而顺之)。"咎徵(言恶行之验):曰狂,恒雨若;僭,恒暘若(僭,僭差);舒,恒燠若;急,恒寒若;霿,恒风若(服虔曰:"霿音人备反。"应劭曰:"人君殴构霿鄙吝,则风不顺之也。"师古曰:"凡言恒者,谓所行者失道,则寒暑风雨不时,而恒久为灾也。霿音莫豆反。构音构,又音寇。")。"

  传曰:"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,厥咎狂,厥罚恒雨,厥极恶。时则有服妖,时则有龟孽(郑元曰:"龟,虫之生於水,而游於春者,属木。"),时则有鸡祸(郑元曰:"鸡,畜之有冠翼者也,属貌。"),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(鄭元曰:痾,病也。貌气失之病也。《汉书音义》曰:"若梁孝王之时牛足反出背上也。")时则有青眚青祥。(郑元曰:"青,木色也。眚生於此,祥自外来也。")唯金沴木(服虔曰:"沴,害也。"如淳曰:"沴音拂戾之戾,义亦同。"郑元曰:"沴,殄也。凡貌、言、视、听、思心,一事失则逆人之心,人心逆则怨,木、金、水、土、火气为之伤,伤则冲胜来乘殄之,於是神怒人怨,将为祸乱,故五行先见变异,以谴告人也。及妖孽祸痾眚祥,皆其气类暴作,非常时为怪者也,各以物象为之占也。")。"凡六沴之作,岁之朝,月之朝,日之朝,则后王受之。岁之中,月之中,日之中,则正卿受之。岁之夕,月之夕,日之夕,则庶民受之(郑元曰:"自正月尽四月,为岁之朝。自五月尽八月,为岁之中。自九月尽十二月,为岁之夕。上旬为月之朝,中旬为月之中,下旬为月之夕。平旦至食时为日之朝,禺中至日昳为日之中。晡时至黄昏,为日之夕。受之,受其凶咎也。")。其二辰,以次相将,其次受之(郑元曰:"二辰,谓日、月也。假令岁之朝也,日、月中则上公受之,日、月夕则下公受之。岁之中也,日月朝则孤卿受之。日月夕则大夫受之。岁之夕也,日月朝则上士受之,日月中则下士受之。其馀差以尊卑多少,则悉矣。")。

  说曰:凡草木之类谓之妖。妖犹夭胎,言尚微也。虫豸(池尔反)之类谓之孽。孽则芽孽矣。反六畜,谓之祸,言其著也。及人,谓之痾。痾,病貌也,言浸(作任反)深也。甚则异物生,谓之眚;自外来,谓之祥。祥犹祯也。气相伤,谓之沴。沴犹临莅,不和意也。每一事非"时则"以绝之,非必俱至,或有或亡,或在前或在後。

  孝武时,夏侯始昌通《五经》,善推《五行传》,以传族子夏侯胜,下及许商,皆以教所贤弟子。其传与刘向同,惟刘歆传独异。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。肃,敬也。内曰恭,外曰敬。人君行己,体貌不恭,怠慢骄蹇,则不能敬万事,失在狂易,故其咎狂也。上慢下暴,则阴气胜,故其罚常雨也。水伤百榖,衣食不足,则奸宄并作,故其极恶也。一曰,人多被刑,或形貌醜恶,亦是也。风俗狂慢,变节易度,则为剽(匹妙反)轻奇怪之服,故有服妖。水类动,故有龟孽。於《易》,《巽》为鸡,鸡有冠距文武之貌,而不为威仪,貌气毁,故有鸡祸。一曰,水岁多鸡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上失威仪,则有疆臣害君上者,故有下体生於上之痾。木色青,故有青眚青祥。凡貌伤者病木气,木气病则金沴之,冲气相通也。於《易》,《震》在东方,为春为木;《兑》在西方,为秋为金;《离》在南方,为夏为火;《坎》在北方,为冬为水。春与秋,日夜分,寒暑平,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,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,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。至於春夏,日夜相反,寒暑殊绝,水火之气,不得相并,故视伤常燠,听伤常寒者,其气然也。逆之,其极曰恶;顺之,其福曰攸好德。刘子晋传曰,有鳞虫之孽,羊祸,鼻痾。说以为於天文东方辰为龙星,故为鳞虫;於《易》,《兑》为羊,木为金所病,故致羊祸,与常雨同应。此说非是。春与秋,气阴阳相敌,木病金盛,故能相并,惟此一事耳。祸与妖痾祥眚同类,不得独异。

  传曰:"言之不从,是谓不乂,厥咎僭,厥罚恒暘,厥极忧。时则有诗妖,时则有介虫之孽,时则有犬祸,时则有口舌之痾,时则有白眚白祥。惟木沴金。"

  说曰:"言之不从。"从,顺也。"是谓不乂",乂,治也。孔子曰:"君子居其室,出其言不善,则千里之外违之,况其迩者乎!"《诗》曰:"如蜩(音调)如螗(音唐),如沸如羹。"言上号令不顺人心,虚哗(音华)愦乱,则不能治海内,失在过差,故其咎僭。僭,差也。刑罚妄加,群阴不附,则阳气胜,故其罚常暘也。旱伤百榖,则有寇难,上下俱忧,故其极忧也。君炕(苦朗反)阳而暴虐,臣畏刑而箝(巨淹反)口,则怨谤之气发於歌谣,故有诗妖。介虫孽者,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,阳气所生也,於《春秋》为螽(音终),今谓之蝗,皆其类也。於《易》,《兑》为口,犬以吠守,而不可信,言气毁故有犬祸。一曰,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及人,则多病口喉欬(苦爱反)嗽(苏豆反)者,故有口舌痾。金色白,故有白眚白祥。凡言伤者,病金气;金气病,则木沴之。其极忧者,顺之,其福康甯。刘歆言传曰时则有毛虫之孽。说以为天文西方参为兽星,故为毛虫。

  传曰:"视之不明,是为不悊",厥咎舒,厥罚恒燠,厥极疾。时则有草妖,时则有臝虫之孽(师古曰:"螽,螟之类,无鳞甲毛羽,故谓之臝虫也。音郎果反。"),时则有羊祸,时则有目痾,时则有赤眚赤祥。惟水沴火。"

  说曰:"视之不明,是谓不悊",悊,知也。詩云:"不明尔德,时无背无侧;尔德不明,以无陪无卿(师古曰:"《大雅 荡》之诗也。言不别善恶,有逆背倾仄者,有堪为卿大夫者,皆不知之也。仄,古侧字。")言上不明,暗昧蔽惑,则不能知善恶,亲近习,长同类(师古曰:"习,狎也。近狎者则亲爱之,同类者则长益也。"),亡功者受赏,有罪者不杀,百官废乱,失在舒缓,故其咎舒也。盛夏日长,暑以养物,政弛缓,故其罚常燠也。燠则冬温,春夏不和,伤病民人,故极疾也。诛不行则霜不杀草,繇臣下则杀不以时(师古曰:"繇读与由同,言诛罚由於臣下。"),故有草妖。凡妖,貌则以服,言则以诗,听则以声,视则以色者,五色物之大分也,在於眚祥,故圣人以为草妖,失秉之明者也(师古曰:"谓失所执之权也。音彼命反。")。温燠生虫,故有臝虫之孽,谓螟螣之类(师古曰:"螟食苗心,螣食苗叶之虫也,螟音冥。螣音徒得反。")当死不死,未当生而生,或多於故而为灾也。刘歆以为属思心不容。於《易》,刚而包柔为《离》(师古曰:"两阳居外,一阴在内,云刚包柔。"),《离》为火为目。羊上角下氾,刚而包柔,羊大目而不精明,视气毁故有羊祸。一曰,暑岁羊多疫死,及为怪,亦是也。及人,则多病目者,故有目痾。火色赤,故有赤眚赤祥。凡视伤者病火气,火气伤则水沴之。其极疾者,顺之,其福曰寿(李奇曰:"於六极之中为灾者,逆火气,致疾病也。能顺火气,则祸更为福。")。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,鸡祸。说以为天文南方喙为鸟星,故为羽虫;祸亦从羽,故为鸡;鸡於《易》自在《巽》。说非是。庶徵之恒燠,刘向以为《春秋》亡冰也。小燠不书,无冰然後书,举其大者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禄不遂行兹谓欺,厥咎燠,雨雪四至而温。臣安禄乐逸兹谓乱,燠而生虫。知罪不诛兹谓舒,其燠,夏则暑杀人,冬则物华实。重过不诛,兹谓亡徵,其咎当寒而燠六日也。"

  传曰:"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,厥咎急,厥罚恒寒,厥极贫。时则有鼓妖,时则有鱼孽,时则有豕祸,时则有耳痾,时则有黑眚黑祥,为火沴水。"

  说曰:"听之不聪,是谓不谋",言上偏听不聪,下情隔塞,则不能谋虑利害,失在严急,故其咎急也。盛冬日短,寒以杀物,政促迫,故其罚常寒也。寒则不生百榖,上下俱贫,故其极贫也。君严猛而闭下,臣战栗而塞耳,则妄闻之气发於音声,故有鼓妖。寒气动,故有鱼孽。多雨以龟为孽(服虔曰:"多雨则龟多出。"),龟能陆处,非极阴也;鱼去水而死,极阴之孽也。於《易》,《坎》为豕,豕大耳而不聪察,听气毁,故有豕祸也。一曰,寒岁豕多死,及为怪,亦是也。及人,则多病耳者,故有耳痾。水色黑,故有黑眚黑祥。凡听伤者病水气,水气病则火沴之。其极贫者,顺之,其福曰富。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。"

  传曰:"思之不睿,是谓不圣,厥咎霿(莫豆反),厥罚恒风,厥极凶短折。时则有脂夜之妖,时则有华孽,时则有牛祸,时则有心腹之痾,时则有黄眚黄祥,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。"

  说曰:"思心之不睿,是谓不圣,"思心者,心思虑也,睿,宽也。孔子曰:"居上不宽,吾何以观之哉!"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,则不能居圣位。貌言视听,以心为主,四者皆失,区霿无识(师古曰:"区音口豆反。霿音莫豆反。其下并同。"),故其咎霿也。雨旱寒燠,亦以风为本,四气皆乱,故其罚常风也。常风伤物,故其极凶短折也。伤人曰凶,禽兽曰短,草木曰折。一曰,凶,夭也;兄丧弟曰短,父丧子曰折。在人腹中,肥而包裹心者脂也,心区霿则冥晦,故有脂夜之妖(师古曰:"脂妖及夜妖。")一曰,有脂物而夜为妖,若脂水夜扜人衣,淫之象也。一曰,夜妖者,雲风并起而杳冥,故与常风同象也。温而风则生螟螣,有裸虫之孽(师古曰:"裸亦羸字也,从衣果声。")。刘向以为於《易》,《巽》为风为木,卦在三月四月,继阳而治,主木之华实。风气盛,至秋冬木复华,故有华孽。一曰,地气盛则秋冬复华。一曰,华者色也,土为内事,为女孽也。於《易 坤》,为土为牛,牛大心而不能思虑,思心气毁,故有牛祸。一曰,牛多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及人,则多病心腹者,故有心腹之痾。土色黄,故有黄眚黄祥。凡思心伤者,病土气,土气病则金木水火沴之,故曰:"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。"不言"惟"而独曰"时则有"者,非一冲气所沴,明其异大也。其极曰凶短折,顺之,其福曰考终命。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臝虫之孽,谓螟螣之属也。

  传曰:"皇之不极,是谓不建,厥咎眊(音耄),厥罚恒阴,厥极弱。时则有射妖,时则有龙蛇之孽,时则有马祸,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(郑元曰:"夏侯胜说'伐'宜为'代',书亦或作'伐'。阴阳之神曰精气,情性之神曰魂魄。君行不由常,亻舟张无度,则是魂魄伤也,王极气失之病也。天於不中之人,恒耆其毒,增以为病,将以开贤代之也。《春秋传》所谓夺伯有魄者是也。不名病者,病不著於身体也。")时则有日月乱行,星辰逆行。"

  说曰:"皇之不极,是谓不建",皇,君也。极,中;建,立也。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,不得其中,则不能立万事,失在眊悖,故其咎眊也(师古曰:"眊,不明也。悖,惑也,音布内反。")。王者自下承天理物。雲起於山,而弥於天(师古曰:"弥,满也。");天气乱,故其罚常阴也。一曰,上失中,则下疆盛而蔽君明也。《易》曰:"亢龙有悔,贵而亡位,高而亡民,贤人在下位而亡辅(师古曰:"《乾》上九文言也。"),"如此,则君有南面之尊,而亡一人之助,故其极弱也。盛阳动进轻疾(服虔曰:"阳行轻且疾也。")。礼,春而大射,以顺阳气(韦昭曰:"将祭,与群臣射,谓之大射。")。上微弱则不奋动,故有射妖。《易》曰"雲从龙(师古曰:"《乾》九五文言。"),"又曰"龙蛇之蛰,以存身也(师古曰:"《下系》辞也。")"。阴气动,故有龙蛇之孽。於《易》,《乾》为君为马,马任用而疆力,君气毁,故有马祸。一曰,为多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君乱且弱,人之所叛,天之所去,不有明王之诛,则有篡弑之祸,故有下人伐上之痾。凡君道伤者病天气,不言五行沴天,而曰"日月乱行,星辰逆行"者,为若下不敢沴天,犹《春秋》曰"王师败绩於贸戎",不言败之者,以自败为文,尊尊之意也。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。说以为下人伐上,天诛巳成,不得复为痾云。

  《唐史 五行志序》曰:"万物盈於天地之间,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: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其用於人也,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,而阙其一不可,是以圣王重焉。夫所谓五物者,其见象於天也为五星,分位於地也为五方,行於四时也为五德,禀於人也为五常,播於音律为五声,发於文章为五色,总其精气之用谓之五行。自三代之後,数术之士兴,而为灾异之学者务极其说,至举天地万物,动植无大小,皆推其类而附之於五物,曰五行之属。以谓人禀五行之全气以生,故於物为最灵。其馀动植之类,各得其气之偏者,其发为英华美实,气臭滋味、羽毛鳞介、文采刚柔,亦皆得其一气之盛。至其为变怪非常,失其本性,则推以事类吉凶影响,其说尤为委曲繁密。盖王者之有天下也,顺天地以治人,而取材於万物以足用。若政得其道,而取不过度,则天地顺成,万物茂盛,而民以安乐,谓之至治。若政失其道,用物伤天,民被其害而愁苦,则天地之气沴,三光错行,阴阳寒暑失节,以为水旱、蝗螟、风雹、雷火、山崩、水溢、泉竭、雪霜不时,雨非其物,或发为氛雾、虹、光怪之类,此天地灾异之大者,皆生於乱政。而考其所发,验以人事,往往近其所失,而以类至。然时有推之不能合者,岂非天地之大,固有不可知者邪?若其诸物种类,不可胜数,下至细微家人里巷之占,有考於人事而合者,有漠然而无所应者,皆不足道。语曰:'迅雷风烈必变。'盖君子之畏天也,见物有反常而为变者,失其本性,则思其有以致而为之戒惧,虽微不敢忽而巳。至为灾异之学者不然,莫不指事以为应。及其难合,则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。盖自汉儒董仲舒、刘向与其子歆之徒,皆以《春秋》、《洪范》为学,而失圣人之本意。至其不通也,父子之言自相戾,可胜叹哉!昔者箕子为周武王陈禹所有《洪范》之书,条其事为九类,别其说为九章,谓之'九畴'。考其说为不相附属,而向为《五行传》,乃取其五事、皇极、庶徵附於五行,以为八事皆属五行欤?则至於八政、五纪、三德、稽疑、福极之类,又不能附。至俾《洪范》之害失其伦理,有以见所谓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也。然自汉以来,未有非之者。又其祥眚祸痾之说,自其数术之学,故略存之,庶几深识博闻之士有以考而择焉。夫所谓灾者,被於物而可知者也,水旱、螟蝗之类是巳。异者,不可知其所以然者也,曰食、星孛、五石、六之类是巳。孔子於《春秋》,记灾异而不著其事应,盖慎之也。以谓天道远,非谆谆以谕人,而君子见其变,则知天之所以谴告,恐惧修省而巳。若推其事应,则有合有不合,有同有不同。至於不合不同,则将使君子怠焉,以为偶然而不惧。此其深意也。盖圣人慎而不言如此,而後世犹为曲说以妄意天,此其不可以传也。故考次武德以来,略依《洪范五行传》,著其灾异,而削其事应云。"

  老泉苏氏曰:"五行含罗九畴者也,五事检御五行者也,皇极裁节五事者也。今夫皇极之建也,貌必恭,恭作肃;言必从,从作乂;视必明,明作哲;听必聪,聪作谋;思必睿,睿作圣。如此则五行得其性,雨、暘、燠、寒、风皆时而五福应矣。若夫皇极之不建也,貌不恭,厥咎狂;言不从,厥咎僭;视之不明,厥咎豫;听不聪,厥咎急;思不睿,厥咎蒙。如此则五行失其性,雨、暘、燠、寒、风皆常而六极应矣。歆、向之惑,始於福极分应五事,遂强为之说,故其失浸广而有五焉。今其传以极之恶,福之攸好德,归诸貌;极之忧,福之康甯,归诸言;极之疾,福之寿,归诸视;极之贫,福之富,归诸听;极之凶短折,福之考终命,归诸思。所谓福止此而巳,所谓极则未尽其弱焉,遂曲引皇极以足之(刘向《五行传》云:"皇之不极,厥极弱。")。皇极非五事匹,其不建之咎,止一极之弱哉!其失一也。性逆而极、顺而福,传之例也。至皇之不极,则其极既弱矣,吾不识皇之极,则天将以何福应之哉!若曰五福偕应,则皇之不极,恶忧、疾贫、凶短折,曷不偕应哉!此乃自废其例,其失二也。箕谓咎曰狂、僭、豫、急、蒙而巳,罚曰雨、暘、燠、寒、风而巳,今传又增咎以眊,增罚以阴(《五行传》云:"皇之不极,厥咎眊,厥罚常阴。"),此其揠圣人之言,以就固谬。况眊与蒙无异,而阴可兼之,而别名之,得乎?其失三也。经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,徒以五行天而五事人,人不可以先天耳,然五行之逆顺,必视五事之得失,使吾为传,必以五事先五行。借如传'貌之不恭,是谓不肃,厥咎狂,则木不曲直,厥罚常雨'。其馀亦如之。察刘之心,非不欲尔。盖五行尽於思,无以周皇极,苟如庶验,增之则虽{春心},亦怪骇矣。故离五行五事而为解,以蔽其衅,其失四也。传之於木,其说以为貌矣,及火土金水,则思言视听殊不及焉。自相駁乱,其失五也。夫九畴之於五行,可以条而入者惟二,箕子陈之,盖有深旨矣。五事一也,庶验二也。验之肃、乂、哲、谋、圣,一出於五事;事之貌、言、视、听、思,一出於五行,此理之自然,可不条而入之乎?其他八政、五纪、三德、稽疑、福极,其大归虽无越於五行五事,非可条而入之者也。条而入,非理之自然,故其传必钩牵扳援,文致而强附之,然後可以仅知此福此极之所以应此事者。立言如此,其亦劳矣。且传於福极既尔,则於八政、五纪、三德、稽疑亦当尔,而今又不尔何也?经曰:'五,皇极,皇建其有极,敛时五福,用敷锡厥庶民'。此言皇极建而五福备,使经云皇极之不建,则必以六极易五福矣,焉在其条而入之乎!且皇极九畴之尤贵者,故圣人位之於中,以贯上下,譬如庶验。然曰雨、曰暘、曰燠、曰寒、曰风、曰时,时於雨、暘、燠、寒、风,各冠其上耳,又可列之为一验乎?若是则刘之传惑且强明矣。噫传之法,二刘唱之,班固志之(《班固叙传》云:"《河图》命庖,《洛书》赐禹,八卦成列,九畴廼叙。《春秋》之占,咎证是举。告往知来,王事之表。述《五行志》第七。")。後之史志五行者,孰不师而效之,世之读者又孰不从而然之,是以胶为一论,莫有考正,吾得无言哉!"

  夹漈郑氏曰:"仲尼既没,先儒驾以妖妄之说而欺後世,後世相承,罔敢失坠者。有两种学,一种妄学,务以欺人,一种妖学,务以欺天。凡说《春秋》者,皆谓孔子寓褒贬於一字之间,以阴中时人,使人不可晓解。三传唱之於前,诸儒从之於後,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,此之谓欺人之学。说《洪范》者,皆谓箕子本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,以明五行之旨。刘向创释其传於前,诸史因之而为志於後,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於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域,乃以时事之吉凶,而曲为之配,此之谓欺天之学。夫《春秋》者,成周之典也;《洪范》者,皇极之书也。臣旧作《春秋传》,专以明王道,削去三家褒贬之说,所以杜其妄,今作《灾祥略》,专以记实迹,削去五行相应之说,所以绝其妖。且万物之理,不离五行,而五行之理,其变无方。《离》固为火矣,而《离》中有水,《坎》固为水矣,而《坎》中有火,安得直以秋大水为水行之应?成周宣榭火,为火行之应乎?况周得木德,而有赤乌之祥,汉得火德,而有黄龙之瑞,此理又如何邪?岂其晋厉公一视之远,周单公一言之徐,而能关於五行之沴乎?岂其晋申生一衣之偏,郑子臧一冠之异,而能关於五行之沴乎?如是则五行之绳人甚於三尺矣。臣窃观汉儒之说,以乱世无如春秋之深,灾异无如春秋之众者,是不考其实也。臣每谓春秋,虽三王之乱世,犹治於汉、唐之盛时,何哉?春秋二百四十二年,而日食三十六,唐三百年,而日食过百。举春秋地震五,汉和平中,积二十一日,而地百二十四动。举春秋山倾者二,汉文帝时,一年之间,齐、楚山二十九所同日圯。举春秋大水者八,後汉延平中,一月之间,郡国三十六大水。其他小小灾异,则二百四十年之事,不及後世一年也。如李梅冬实、鸲鹆来巢之类,在後世不胜书,使春秋之人而亲见後世事,岂但恸哭流涕而巳哉!以春秋视後世,不为乱世也,何哉?後世之法度不及春秋之法度,後世之人才不及春秋之人才,其所以感和气而弥灾异者,又安可望春秋乎?呜呼,天地之间,灾祥万种,人间祸福,冥不可知,奈何以一虫之妖,一气之戾,而一一质之为祸福之应,其愚甚矣。况凶吉有不由於灾祥者,宋之五石六,可以为异矣,而内史叔兴以为此阴阳之事,非吉凶所生。魏安平太守王基筮於管辂,辂曰:'君家有三怪,一则生男女堕地,走入灶死;二则大蛇床上衔笔;三则乌来入室与燕斗。儿入灶者,宋无忌之妖;蛇衔笔者,老书佐之妖乌与燕斗者,老钤下之妖。此三者足以为异,而无凶兆,无所忧也。'王基之家,卒以无患。观叔兴之言,则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;观管辂之言,则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;惟有和气致祥,乖气致异者,可以为通论。"

  按:古今言灾异者,始於《五行传》,而历代史氏所述灾异因之,然必曰某事召某灾,证合某应,如医师之脉诀,占书之繇辞,则其说大牵强而拘泥。老泉之论,足以正其牵强之失;夹漈之论,足以破其拘泥之见。然郑论一归之妖妄,而以为本无其事应,则矫枉而至於过正矣,是谓天变不足畏也,不如苏论之正大云。

  《礼记 礼运》:"故圣王所以顺,山者不使居川,不使渚者居中原,而弗敝也(使各安其居,不劳敝之也)。用水、火、金、木,饮食必时(用水谓渔人以时渔为梁,春献鳖蜃,秋献龟鱼也。用火,谓司爟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,及季春出火,季秋纳火是也。用金,谓卝人以时取金玉锡石也。用木,谓山虞仲冬斩阳木,仲夏斩阴木。饮食,谓食齐视春时,羹齐视夏时,酱齐视秋时,饮齐视冬时)。合男女,颁爵位,必当年德(谓媒氏令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。司士稽士任进退其爵禄),用民必顺(不夺农时)。故无水旱昆虫之灾,民无凶饥妖孽之疾。故天不爱其道,地不爱其宝,人不爱其情(言嘉瑞出,人情至也)。故天降膏露,地出醴泉,山出器车,河出马图。凤凰麒麟,皆在郊棷,龟龙在宫沼。其馀鸟兽之卵胎,皆可俯而窥也(器,谓若银瓮丹甑也。棷,聚草也。疏:"按《礼纬 斗威仪》云:"其政太平,山车垂钩。"注云:"山车,自然之车。垂钩,不揉治而自圆曲也。银瓮丹甑,《援神契》云。")。则是无故(非有他事使之然也),先王能修礼以达义,体信以达顺,故此顺之实也。"

  欧阳氏《五代史 王建世家》论曰:"呜呼,自秦、汉以来,学者多言祥瑞,虽有善辩之士,不能祛其惑也!予读《蜀书》,至於龟、龙、麟、凤、驺虞之类也,世所谓王者之嘉瑞,莫不毕出於其国,异哉!然考王氏之所以兴亡成败者,可以知之矣。或以为一王氏不足以当之,则视当时天下治乱,可以知之矣。龙之为物也,以不见为神,以升雲行天为得志。今偃然暴露其形,是不神也;不上於天而下见於水中,是失职也。然其一何多欤,可以为妖矣!凤凰,鸟之远人者也。昔舜治天下,政成而民悦,命夔作乐,乐声和,鸟兽闻之皆鼓舞。当是之时,凤凰適至,舜之史因并记以为美,後世因以凤来为有道之应。其後凤凰数至,或出於庸君缪政之时,或出於危亡大乱之际,是果为瑞哉?麟,兽之远人者也。昔鲁哀公出猎,得之而不识,盖索而获之,非其自出也。故孔子书於《春秋》曰'西狩获麟'者,讥之也。'西狩',非其远也;'获麟',恶其尽取也。狩必书地,而哀公驰骋所涉地多,不可遍以名举,故书'西'以包众地,谓其举国之西皆至也。麟,人罕识之兽也,以见公之穷山竭泽而尽取,至於不识之兽,皆搜索而获之,故曰'讥之也'。圣人巳没,而异端之说兴,乃以麟为王者之瑞,而附以符命、谶纬诡怪之言。凤尝出於舜,以为瑞,犹有说也,及其後出於乱世,则可以知其非瑞矣。若麟者,前有治世如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之世,未尝一出其一出,而当乱世,然则孰知其为瑞哉?龟,元物也,污泥川泽,不可胜数,其死而贵於卜官者,用適有宜尔。而《戴氏礼》以其在宫沼为王者难致之瑞,《戴礼》杂出於诸家,其失亦巳多矣!驺虞,吾不知其何物也。《诗》曰:'吁嗟乎驺虞!'贾谊以为驺者,文王之囿;虞,虞官也。当谊之时,其说如此,然则以之为兽者,其出於近世之说乎?夫破人之惑者,难与争於笃信之时,待其有所疑焉,然後从而攻之可也。麟、凤、龟、龙,王者之瑞,而出於五代之际,又皆萃於蜀,此虽好为祥瑞之说者亦可疑也。因其可疑者而攻之,庶几惑者有以思焉。"

  致堂胡氏曰:"草木之秀异,禽兽之珍奇,雲物之变动,无时无之,系时好与不好耳。以为祥瑞,注意於多有,虽元狩之麟,神爵之凤,尚可力致。盖尝有好芝草者,一日官吏入深山穷谷间,覆地皆芝也。盖数千万木,遂择其尤者,少取以复命。又况智巧之徒能伪造乎?花卉可以染植增其态,毛羽可以饣畏饲变其色,虽石脉木理,犹且假幻使成文字。惟上之人泊然无欲於此也,苟欲之则四面而至矣。汉章帝时,以瑞物仍集,改元章和,而何敞谓宋由、袁安曰:'夫瑞应依德而至,灾异缘政而生,今异鸟翔於殿屋,怪草生於庭际,不可不察。'由、安惧不敢答。夫二人位冠群臣,乃为谄媚之习、蒙蔽之行,以侈逸上心,使忽忘警戒,不亦昧於责难正扌求之道乎?"

  按:古今言祥瑞者,祥於《礼运》,而历代史氏所述祥瑞因之,然有无其证而有其应者,又有反当为妖而谬以为祥者,欧阳公、胡氏致堂之论,谊正词伟,足以祛千古之惑,破谄子之谬,故备著之。

 

●卷二百九十六 物异考二

 

  ○水灾

  《春秋》桓公元年"秋,大水",董仲舒、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,民臣痛隐而贱桓。十三年复大水。一曰,夫人骄淫,将弑君,阴气盛,桓不悟,卒见杀。庄公七年"秋,大水,亡麦苗。"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庄公母与兄通,共弑桓公,庄释父仇,复取齐女,臣下贱之之应。 十一年"秋,宋大水"。董仲舒以为时鲁、宋比年为乘邱、晋阝之战,百姓愁怨,阴气盛,故二国俱水。明年,宋万弑闵公。 二十四年"大水"。董仲舒谓夫人哀姜淫乱不妇,阴气盛也。 宣公十年"秋,大水"。董仲舒以为时北伐邾取邑,亦见报复,兵仇连结,百姓愁怨。成公五年"秋,大水"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时成幼弱,政在大夫,三家专兵,阴胜阳。 襄公二十四年"秋,大水"。刘向以为襄慢邻国,邾、齐、莒交伐之,鲁国小兵弱,数敌强大,百姓愁怨,阴气盛。

  汉高后三年夏,汉中、南郡大水,水出流四千馀家。 四年秋,河南大水,伊、雒流千六百馀家,汝水流八百馀家。 八年夏,汉中、南郡水复出,流六千馀家。南阳沔水流万馀家。是时女主独治,诸吕相王。 文帝十二年十一月,河决东郡。後三年秋,大水,昼夜不绝三十五日。蓝田山水出,流九百馀家,氵弇坏民室八千馀所,杀三百馀人。时新垣平得幸,立渭阳五帝庙,郊见上帝。後岁馀,谋为逆,诛,夷人三族。匈奴数犯北边,杀略甚众,汉连岁征讨。 武帝建元二年春,河水溢於平原。元光三年春,河水徙,从顿邱东南流入渤海。五月,河决濮阳,汜郡十六。发卒十万救决河。起龙渊宫。 元鼎二年夏,大水,关东饿死以千数。 元帝初元元年,关中十一郡大水。 二年,北海水溢,流杀人民。 五年夏及秋,大水。颍川、汝南、淮阳、庐江雨,坏乡聚民舍,及水流杀人。先是一年,有司奏罢郡国庙,是岁又定迭毁,罢太上皇、於惠帝寝庙,皆无复修。刑臣石显用事。 成帝建始三年夏,大水。三辅霖雨三十馀日,郡国十九雨,山谷水出,凡杀四千馀人,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。 四年,河决东郡金隄。阳朔二年秋,关东大水。

  王莽始建国二年,河决魏郡,泛清河以东数郡。

  後汉光武建武六年,东郡以北伤水。 七年六月戊辰,雒水溢至津城门,弘农都尉治为水所漂杀,民人,伤稼及庐舍。 八年秋,大水。 三十一年五月,大水。明帝永平三年,京师及郡国七大水。 七年秋,郡国十四大水。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,郡国九大水,伤稼(《榖梁传》曰:"高下有水灾曰大水。")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颛事私知,诛罚绝理,厥灾水。其水也雨杀人,陨霜,大风,天黄。饥而不损,兹谓泰,厥灾水杀人。辟遏有德,兹谓狂,厥灾水流杀人,已水则地生虫。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水寒杀人。追诛不解,兹谓不理,厥水五榖不收。大败不解,兹谓皆阴,厥水流入国邑,陨霜杀榖(《春秋考异邮》曰:"阴盛臣逆,民悲情发,则水出河决也。")。"是时和帝幼,窦太后摄政,其兄窦宪幹事,及宪诸弟皆贵显,并作威虣虐,常所怨恨,辄任客杀人。其後窦氏诛灭。 十年五月丁巳,京师大雨,山水流出至东郊,坏民庐舍。 十二年六月,颍川大水,伤稼。时和帝幸邓贵人,废阴后。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,郡国三十七大水,伤稼。董仲舒曰:"水者,阴气盛也。"是时帝在襁抱,邓太后专政(臣昭按:本纪是年九月,六州大水。《袁山松书》曰:"六州河、济、渭、雒、洧水盛长泛溢,伤秋稼。")。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,河南新城山水虣出,突坏民田,坏处泉水出,深三丈。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,故谋欲废置。十一月,事觉,章等被诛。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,漂没人民(《谢沈书》曰:"死者以千数。")。《谶》曰:"水者,纯阴之精也。阴气盛洋溢者,小人专制擅权,治疾贤者,依公结私,侵乘君子,小人席胜,失怀得志,故涌水为灾。 二年,大水(臣昭按: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有水。《周嘉传》:是夏旱,嘉收葬客死骸骨,应时澍雨,岁乃丰稔,则水不为灾也。")。三年,大水(臣昭按: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)。四年,大水(臣昭按:本纪云三郡)。五年,大水(臣昭按:本纪郡国八)。 六年,河东池水变色,皆赤如血(水变。占曰:"水化为血者,好任残贼,杀戮不辜,延及亲戚,水当为血。")。是时邓太后犹专政(《古今注》曰:"元初二年,颍川襄城临水化为血,《京房占》曰:"流水化为血,兵且起,以日辰占与其色。"《博物记》曰:"江河水赤。占曰,泣血道路,涉苏於河以处。")。 延光三年,大水,流杀人民,伤苗稼。是时安帝信江京、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,免太尉杨震,废皇太子(臣昭按:《左雄传》顺帝永建四年,司、冀二州大水,伤稼。《杨厚传》永和元年夏,雒阳暴水,杀千馀人)。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,海水溢乐安、北海,溺杀人物。时帝幼,梁太后专政(《春秋汉含孳》曰:"九卿阿党,挤排正直,骄奢僭害,则江河溃决。"《方储对策》曰:"民悲怨则阴类强,河决海澹,地动土涌。")。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,京师大水。去年冬,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、杜乔。三年八月,京都大水。时梁太后犹专政。 永兴元年秋,河水溢,漂害人物(臣昭按:《朱穆传》云:"漂害数千万户。"《京房占》曰:"江河溢者,天有制度,地有里数,怀容水泽,漫溉万物。今溢者,明在位者不胜任也,三公之祸不能容也。率执法者利刑罚,不用常法。")。 二年六月,彭城泗水增长,逆流(《梁冀别传》曰:"冀之专政,天为见异,众灾并凑,蝗虫滋生,河水逆流,五星失次,太白经天,人民疾疫,出入六年,羌戎叛戾,盗贼略平民,皆冀所致。"《燉煌实录》张衡对策曰:"水者,五行之首,滞而逆流者,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致逆也。"《潜潭巴》曰:"水逆者,反命也。宜修德以应之。")。 永寿元年六月,雒水溢至津阳城门,漂流人物(臣昭按:本纪又南阳大水)。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,疾害忠直,威权震主。後遂诛灭。延熹八年四月,济北水清。 九年四月,济阴、东郡、济北、平原河水清。襄楷上言:"河者诸侯之象,清者阳明之徵,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?"其明年,宫车晏驾,徵解犊亭侯为汉嗣,即尊位,是为孝灵皇帝。 永康元年八月,六州大水,渤海海溢,没杀人。是时桓帝奢侈淫祀,十一月崩,无嗣。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,河水清(《袁山松书》曰:"祷於龙矻。")。五月,山水大出,漂坏庐舍五百馀家(《袁山松书》曰:"是河东之水暴出也。")。 熹平二年六月,东莱北海海水溢出,漂流人物。 三年秋,雒水出。四年夏,郡国三水,伤害秋稼。 光和六年秋,金城河溢,东出二十馀里。 中平五年,郡国六水大出(臣昭按:《袁山松书》曰:"山阳、梁、沛、彭城、下邳、东海、琅琊",则是七郡)。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,汉水溢流,害民田庐舍。是时天下大乱(《袁山松书》曰:"曹操专政。十七年七月,大水,洧水溢。")。 十八年六月,大水(《献帝起居注》曰:"七月,大水,上亲避正殿;八月,以雨不止,且还殿。")。 二十四年八月,汉水溢流,害民田庐舍(明年禅位於魏)。

 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,大雨霖,伊、洛溢,至津阳城门,漂数千家,杀人。初,帝即位,自邺迁洛,营造宫室,而不起宗庙。太祖神主犹在邺,尝於建始殿飨祭如家人礼,终黄初不复还邺。又郊社神祇,未有定位。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。 明帝景初元年九月,淫雨,冀、兖、徐、豫四州水出,没溺杀人,漂失财产。时帝崇饰宫室,妨害农战,触情恣欲,水不润下之应。

 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,茶陵县洪水溢出,漂二百馀家。十三年秋,丹阳、故鄣等县又洪水溢出。按权称帝三十年,竟不於建业创七庙,唯父坚一庙远在长沙,而郊祀礼阙。末年虽一南郊,而北郊无闻。吴、楚之望亦不见秩,反祀罗阳妖神,以求福助。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。 太元元年,又有大风涌水之异。时权信谗,废太子,又无年不用兵,百姓愁怨。 孙亮五凤元年夏,大水。亮即位四年,乃立权庙。又终吴世不上祖宗号,修严父礼,废二郊,不秩群神。罚同前。又,时孙峻专政,阴胜阳之应。 孙休永安四年五月,大雨,水泉涌溢。昔岁作浦里塘,功费无数,而田不可成,士卒死叛,或自贼杀,百姓愁怨,阴气盛。 五年八月壬午,大雨震电,水泉涌溢。

 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,青、徐、兖、豫四州大水。 七年六月,大雨霖,河、洛、伊、泌皆溢,杀二百馀人。自帝即尊位,不加三后祖宗之号。至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,同称昊天上帝,一位而已。又省先后配地之祀。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。 咸宁元年九月,徐州大水。 二年七月癸亥,河南、魏郡暴水,杀百馀人。闰月,荆州郡国五大水,流四千馀家。去年采择良家子女,露面入殿,帝亲简阅,务在姿色,不访德行,有蔽匿者以不敬论,搢绅愁怨,天下非之,阴盛之应也。 三年六月,益、梁二州郡国八暴水,杀三百馀人。七月,荆州大水。九月,始平郡大水。十月,青、徐、兖豫、荆、益、梁七州又大水。是时贾充等用事专恣,而正人疏外者多,阴气盛也。 四年七月,司、冀、兖、豫、荆、扬郡国二十大水,伤秋稼,坏屋室,有死者。太康三年六月,泰山、江夏大水,泰山流三百家,杀六千馀人,江夏亦杀人。时平吴後,王濬为元功而诋劾妄加,荀、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,收吴姬五千,纳之後宫,此其应也。 四年七月,兖州大水。十二月,河南及荆、扬六州大水。 五年九月,郡国四大水,又殒霜。是月南安等五郡大水。 六年四月,郡国十大水,坏庐舍。 七年九月,郡国八大水。 八年六月,郡国八大水。 惠帝元康二年,有水灾。 五年五月,颍川、淮南大水。六月,城阳、东莞(音官)大水,杀人,荆、扬、徐、兖、豫五州又水。是时帝即位已五载,犹未郊祀,其蒸尝亦多不亲行事,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。六年五月,荆、扬二州大水。是时贾后乱朝,宠树贾、郭,女主专政,阴气盛之应也。 八年五月,金墉城井溢。《汉志》,成帝时有此妖,後王莽僭逆。今又有此妖,赵王伦篡位,伦废帝於此城,井溢所在,其天意也。九月,荆、扬、徐、冀、豫五州大水。是时贾后暴戾滋甚,韩谧骄猜弥扇,卒害太子,旋以祸灭。九年四月,宫中井水沸溢。 永宁元年七月,南阳、东海大水。是时齐王冏(举永反)专政,阴盛之意也。 泰安元年七月,兖、豫、徐、冀四州水。时将相力政,无尊主心,阴盛故也。 元帝太兴三年六月,大水。是时王敦内怀不臣,狠陵上,此阴气盛也。四年七月,又大水。 永昌二年五月,荆州及丹阳、宣城、吴兴、寿春大水。 明帝太宁元年五月,丹阳、宣城、吴兴、寿阳大水。是时王敦威权震主,阴气盛故也 。成帝咸和元年五月,大水。是时嗣主幼冲,母后称制,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,阴胜阳故也。 二年五月戊子,京都大水。是冬,以苏峻称兵,都邑涂地。 七年五月,大水。是时帝未亲机务,政在大臣,阴胜阳也。咸康元年八月,长沙、武陵大水。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,大水。 五年五月,大水。 六年五月,又大水。是时幼主冲弱,母后临朝,又将相大臣各执权政,与咸和初同事也。 七年七月甲辰夜,涛水入石头,死者数百人。是时殷浩以私忿废蔡谟,遐迩非之。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,选徒聚甲,各崇私权,阴胜阳之应也。一说涛水入石头,以为兵占。後殷浩、桓温、谢尚、荀羡连年征伐,百姓愁怨也。 升平二年五月,大水。 五年四月,又大水。是时桓温权制朝廷,专征伐,阴胜阳也。 海西太和六年六月,京师大水,平地数尺,浸及太庙。朱雀大航缆断,三艘流入大江。丹阳、晋陵、吴郡、吴兴、临海五郡又大水,稻稼荡没,黎庶饥馑。初,四年桓温北伐败绩,十丧其九;五年又征淮南,逾岁乃克,百姓愁怨之应也。 晁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,涛水入石头。明年,價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,略取武库三库甲仗,游击将军毛安之讨灭之,兵兴阴盛之应也。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,大水。是时帝幼弱,政在将相。 五年五月,大水。 六年六月,扬、荆、江三州大水。 八年三月,始兴、南康、庐陵大水,平地五丈。 十年五月,大水。自八年破苻坚後,有事中州,役无宁岁,愁怨之应。十三年十二月,涛水入石头,毁大航,杀人。明年慕容氏寇扰司、兖,镇戍西北,疲於奔命,愁怨之应也。 十五年七月,沔中诸郡及兖州大水。是时缘河纷争,征戍勤悴之应也。 十七年六月甲寅,涛水入石头,毁大航,漂船舫,有死者。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。永嘉郡潮水涌起,近海四县人多死。後四年帝崩,而王恭再攻京师,京师亦发众以御之,兵役频兴,百姓愁怨之应也。十八年六月已亥,始兴、南康、庐陵大水,深五丈。 十九年七月,荆、徐大水,伤秋稼。 二十年六月,荆、徐又大水。 安帝隆安三年五月,荆州大水,平地三丈。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师,是年春又杀郗恢,阴盛作威之应也。仲堪寻亦败亡。五年五月,大水。是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作威陵上,又桓元擅西夏,孙恩乱东国,阴胜阳之应也。 元兴二年十二月,桓元篡位。其明年二月庚寅夜,涛水入石头,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,骸胔(任智反)相望。江左虽频有涛变,未有若斯之甚。三月,义军克京都,元败走,遂夷灭之。 三年二月已丑朔夜,涛水入石头,漂没杀人,大航流败。 义熙二年十二月已未夜,涛水入石头。明年,骆球父环潜结桓允、殷仲文等谋作乱,刘稚亦谋反,凡所诛灭数十家。 三年五月丙午,大水。 四年十二月戊寅,涛水入石头。明年,王旅北讨。 六年五月丁巳,大水。乙丑,卢循至蔡州。 八年六月,大水。 九年五月辛巳,大水。 十年五月丁丑,大水。戊寅,西明门地穿,涌水出,毁门扇及限,亦水沴土也。七月乙丑,淮北风灾,大水杀人。 十一年七月丙戌,大水,淹溃太庙,百官赴救。明年,王旅北讨关、河。

  宋文帝元嘉五年六月,都下大水。 七年十二月,吴兴、晋陵、义兴大水。十二年六月,丹阳、淮南、吴兴、义兴大水,都下乘船。 十七年八月,徐、兖、青、冀四州大水。 十八年五月甲申,河水汎溢,害居人。 十九年闰五月,都下水。 二十四年,徐、兖、青、冀四州大水。 二十五年冬,青州城南,远望见地中如水出有影,谓之地镜也。 孝武大明元年正月庚午,都下雨水。

  齐武帝永明九年,吴兴、义兴大水。 废帝永元元年七月,都下大水,死者甚众。

  梁武帝天监二年六月,太禾、信安、安丰三县大水。《春秋考异繇》曰:"阴盛,臣逆人悲,则水出河决。"时江州刺史陈伯之、益州刺史刘季运举兵反叛,师旅数兴,百姓愁怨,臣逆人悲之应也。 六年八月,建康大水,涛上御道七尺。 七年五月,建康又大水。时数兴师旅,以拒魏军。 十二年四月,建康大水。时大发卒筑浮山堰,以遏淮水,劳运连年,百姓悲怨之应也。 普通元年七月已卯,江、淮、海并溢。 中大通五年五月,建康大水,御道通船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"大水至国,贱人将贵。"萧栋、侯景僭称尊号之应也。

  後魏宣武帝元年,州镇十八,水,饥。 延昌元年,郡国十一,大水。 二年,十三郡大水。

  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,山东大水,虾蟇鸣於树上。

  後齐武成河清二年十二月,兖、赵、魏大水。 後主天统三年,并州汾水溢。谶曰:"水者纯阴之精。阴气洋溢者,小人专制。"时和士开、元文遥、赵彦深等专任。 武平六年八月,山东诸州大水。时群小用事,奸佞满朝。

  隋文帝开皇六年,山南荆、浙七州水。 十八年,河南八州大水。时独孤后预政,杨素颇专,水阴气,臣妾盛强之应。 仁寿二年,河南、河北诸州大水。时帝用刑严急。京房《易传》:"诛罚绝理,则厥灾水。" 炀帝大业三年,河南大水,漂没三十馀郡。帝嗣位已来,未亲郊庙之礼,简宗庙废祭祀之应也。

  唐太宗贞观三年秋,贝、谯、郓、泗、沂、徐、亳、苏、陇九州水。水,太阴之气也。若臣道颛,女谒行,夷狄疆,小人道长,严刑以逞,下民不堪其忧,则阴类胜,其气应而水至;其谪见於天,月及辰星与列星之司水者为之变,若七曜循中道之北,皆水祥也。 四年秋,许、戴、集三州水。 七年八月,山东、河南州四十,大水。 八年七月,山东、江淮大水。 十年,关东及淮海旁州二十八大水。 十一年七月癸未,黄气际天,大雨,榖水溢,入洛阳宫,深四尺,坏左掖门,毁官寺十九;洛水漂六百馀家。九月丁亥,河溢,坏陕州之河北县及太原仓,毁河阳中沾。 十六年秋,徐、戴二州大水。 十八年秋,榖、襄、豫、荆、徐、梓、忠、绵、宋、亳十州大水。 十九年秋,沁、易二州水,害稼。二十一年八月,河北大水,泉州海溢,驩州水。 二十二年夏,泸、越、徐、交、渝等州水。 高宗永徽元年六月,新丰、渭南大雨,零陵山水暴出,漂庐舍;宣、歙、饶、常等州大雨,水,溺死者数百人。秋、齐、定等州十六水。 二年秋,汴、定、濮、亳等州水。 四年,杭、夔、果、忠等州水。 五年五月丁丑夜,大雨,麟游县山水冲万年宫元武门,入寝殿,卫士有溺死者。六月,河北大水,滹沱溢,损五千馀家。 六年六月,商州大水。秋,冀、沂、密、兖、滑、汴、郑、婺等州水,害稼;洛州大水,毁天津桥。十月,齐州河溢。 显庆元年九月,温州暴风雨,海水溢,坏安固、永嘉二县。 四年七月,连州山水暴出,漂七百馀家。 麟德二年十月,鄜州大水,坏居人庐舍。 总章二年六月,括州大风雨,海溢,坏永嘉、安固二县,溺死者九千七十人。冀州大雨,水平地深一丈,坏民居万家。 咸亨元年五月丙戌,大雨,山水溢,溺死者五千馀人。 二年八月,徐州山水,漂百馀家。 四年七月,婺州大雨,山水暴涨,溺死五千馀人。 上元三年八月,青州大风,海溢,漂居人五千馀家;齐、淄等七州大水。 永隆元年九月,河南、河北大水,溺死者甚众。 二年八月,河南、河北大水,坏民居十万馀家。 永淳元年五月丙午,东都连日澍雨;乙卯,洛水溢,坏天津桥及中桥,漂居民千馀家。六月乙亥,京师大雨,水平地水深数尺。秋,山东大雨,水,民大饥。 二年七月己巳,河溢,坏河阳桥。八月,恒州滹沱河及山水暴出,害禾稼。 文明元年七月,温州大水,漂千馀家。括州溪水暴涨,溺死百馀人。武后如意元年四月,洛水溢,坏永昌桥,漂居民四百馀家,七月,洛水溢,漂居民五千馀家。八月,河溢,坏河阳县。 长寿二年五月,棣州河溢,坏居民二千馀家。是岁,河南州十一水。 神功元年三月,括州水,坏民居七千馀家。是岁,河南州十九水。 圣历二年七月丙辰,神都大雨,洛水坏天津桥。秋,河溢怀州,漂千馀家。 三年三月辛亥,鸿州水,漂千馀家,溺死四百馀人。 长安三年六月,宁州大雨,水,漂二千馀家,溺死千馀人。 四年八月,瀛州水溢,坏民居数千家。 中宗神龙元年四月,雍州同官县大雨,水,漂没居民五百馀家。六月,河北州十七大水。七月甲辰,洛水溢,坏民居二千馀家。 二年四月辛丑,洛水坏天津桥,溺死者数百人。八月,魏州水。 景龙三年七月,澧水溢,害稼。九月,密州水,坏民居数百家。 元宗开元三年,河南、河北水。四年七月丁酉,洛水溢,沉舟数百艘。 五年六月甲申,水溢,溺死者千馀人;巩县大水,坏城邑,损居民数百家;河南水,害稼。 八年夏,契丹寇营州,发关中卒援之,宿渑池之缺门,营榖水上,夜半,山水暴至,万馀人皆溺死。六月庚寅夜,榖、洛溢,入西上阳宫,宫人死者十七八,畿内诸县田稼庐舍荡尽,掌关卫兵溺死千馀人,京师兴道坊一夕陷为池,居民五百馀家皆没不见。是年,邓州三鸦口大水塞谷,或见二小儿以水相沃,须臾,有蛇大十围,张口仰天,人或斩射之,俄而暴雷雨,漂溺数百家。 十年五月辛酉,伊水溢,毁东都城东南隅,平地深六尺;河南许、仙、豫、陈、汝、唐、邓等州大水,害稼,漂没民居,溺死甚众。六月,博州、棣州河决。 十二年六月,豫州大水。八月,兖州大水。 十四年秋,天下州五十水,河南、河北尤甚,河及支川皆溢,怀、卫、郑、滑、汴、濮人或巢或舟以居,死者千计;润州大风自东北,海涛没瓜步。 十五年五月,晋州大水。七月,邓州大水,溺死数千人;洛水溢,入鄜城,平地丈馀,死者无算,坏同州城市及冯翊县,漂民居二千馀家。八月,涧、榖溢,毁渑池县。是秋,天下州六十三大水,害稼及居人庐舍,河北尤甚。 十八年六月壬午,东都水溺扬、楚等州租船,洛水坏天津、永济二桥及民居千馀家。二十年秋,宋、滑、兖、郓等州大水。 二十二年秋,关辅、河南州十馀水,害稼。 二十七年三月,沣、袁、江等州水。 二十八年十月,河南郡十三水。 二十九年七月,伊、洛及支川皆溢,害稼,毁天津桥及东西漕、上阳宫仗舍,溺死千馀人。是秋,河南、河北郡二十四水,害稼。 天宝四载九月,河南、淮阳、睢阳、谯四郡水。十载,广陵大风驾海潮,沉江口船数千艘。 十三载九月,东都、洛溢,坏十九坊。 代宗广德元年九月,大雨,水平地数尺。时吐蕃寇京畿,以水自溃去。 二年五月,东都大雨,洛水溢,漂二十馀坊;河南诸州水。 大历元年七月,洛水溢。 二年秋,湖南及河东、河南、淮南、浙东西、福建等道州五十五水灾。 七年二月,江州江溢。 十年七月,杭州海溢。 十一年七月戊子夜,澍雨,京师平地水尺馀,沟渠涨溢,坏民居千馀家。 十二年秋,京畿及宋、亳、滑三州大雨水,害稼,河南尤甚,平地深五尺,河溢。 德宗建中元年,幽、镇、魏、博大雨,易水、滹沱横流,自山而下,转石折树,水高丈馀,苗稼荡尽。贞元二年六月丁酉,大风雨,京城通衢水深数尺,有溺死者。东都、河南、荆南、淮南江河溢。 三年三月,东都、河南、江陵、汴扬等州大水。 四年八月,灞水暴溢,杀数百人。八年秋,自江淮及荆、襄、陈、宋至於河朔州四十馀大水,害稼,溺死二万馀人,漂没城郭庐舍,幽州平地水深二丈,徐、郑、涿、蓟、檀、平等州皆深丈馀。九年六月,淮水溢、平地七尺,没泗州城。 十一年十月,朗、蜀二州江溢。十二年四月,福、建二州大水;岚州暴雨,水深二丈。 十八年春,申、光、蔡等州大水。顺宗永贞元年夏,朗州之熊武五溪溢。秋,武陵、龙阳二县江水溢,漂万馀家。京畿长安等九县山水害稼。 宪宗元和元年夏,荆南及寿、幽、徐等州大水。 四年十月丁未,渭南暴水,漂民居二百馀家。 六年七月,鄜坊、黔中水。 七年正月,振武河溢,毁东受降城。五月,饶、抚、虔、吉、信五州暴水,虔州尤甚,平地有深至四丈者。 八年五月,陈州、许州大雨,大隗山摧,水流出溺死者千馀人。六月庚寅,大风,毁屋扬瓦,人多压死;京师大水,城南深丈馀,入明德门,犹渐车辐。辛卯,渭水涨,绝济。时所在百川发溢,多不由故道。沧州水潦,浸盐山等四县。 九年秋,淮南及岳安、宣、江、抚、袁等州大水,害稼。 十一年五月,京畿大雨水,昭应尤甚;衢州山水害稼,深三丈,毁州郭,溺死百馀人。六月,密州大风雨,海溢,毁城郭;饶州浮梁、乐平二县暴雨,水,漂没四千馀户;润、常、潮、陈、许五州及京畿水,害稼。 十二年六月乙酉,京师大雨,水,含元殿一柱倾,市中水深三尺,毁民居二千馀家;河南、河北大水,洺、邢尤甚,平地二丈;河中、江陵、幽泽潞晋隰苏台越州水,害稼 。十五年秋,洪、吉、信、沧等州水。 穆宗长庆二年七月,河南陈、许、蔡等州大水;好畤山水漂民居三百馀家;处州大雨,水,平地深八尺,坏城邑、桑田大半。 四年夏,苏、湖二州大雨,水,太湖决溢;睦州及寿州之霍山山水暴出;郓、曹、濮三州雨,水,坏州城,民居、田稼略尽;襄、均、复、郢四州汉水溢决。敬宗宝历元年秋,鄜、坊二州暴水;兖海,华三州及京畿奉天等六县水,害稼。文宗太和二年夏,京畿及陈、滑二州水,害稼;河阳水,平地五尺;河决,坏棣州城;越州大风,海溢;河南郓、曹、濮、淄、青、齐、德、兖、海等州并大水。 三年四月,同官县暴水,漂没三百馀家;宋、亳、徐等州大水,害稼。 四年夏,江水溢,没舒州太湖、宿松、望江三县民田数百户;鄜、坊水,漂三百馀家;浙西、浙东、宣歙、江西、鄜坊、山南东道、淮南、京畿、河南、江南、荆襄、鄂岳、湖南大水,皆害稼。 五年六月,元武江涨,高二丈,溢入梓州罗城;淮西、浙东、浙西、荆襄、岳鄂、东川大水,害稼。 六年二月,苏、湖二州大水。六月,徐州大雨,坏民居九百馀家。 八年秋,江西及襄州水,害稼;蕲州湖水溢;滁州大水,溺万馀户。 开成元年夏,凤翔麟游县暴雨,水,毁九成宫,坏民舍数百家,死者百馀人。 三年夏,河决,浸郑、滑外城;陈、许、鄜、坊、鄂、曹、濮、襄、魏、博等州大水;江、汉涨溢,坏房、均、荆、襄等州民居及田产殆尽;苏、湖、处等州水溢入城,处州平地八尺。 四年秋,西川、沧景、淄青大雨,水,害稼及民庐舍,德州尤甚,平地水深八尺。 武宗会昌元年七月,江南大水,汉水坏襄、均等州民居甚众。宣宗大中十二年八月,魏、博、幽、镇、兖、郓、滑、汴、宋、舒、寿、和、润、等州大水,害稼;徐、泗等州水深五丈,漂数万家。 十三年夏,大水。 懿宗咸通元年,颍州大水。四年闰六月,东都暴水,自龙门毁定鼎、长夏等门,漂溺居人。七月,东都、许汝徐泗等州大水,伤稼。九月,孝义山水深三丈,破武牢关金城门汜水桥。 六年六月,东都大水,漂坏十二坊,溺死者甚众。 七年夏,江、淮大水。秋,河南大水,害稼。十四年八月,关东、河南水,僖宗乾符三年,关东水。 昭宗光化三年九月,浙江溢,坏民居。 乾宁三年四月,河圯於滑州,朱全忠决其隄,因为二河,散漫千馀里。

  梁太祖开平四年十月,滑、宋、许、亳水。

  後唐庄宗同光二年秋,水灾。 三年七月,洛水泛涨,坏天津桥,漂近河庐舍,舣舟为渡,覆没者日有之。邺都奏,御河涨,於石灰窑口开故河道,以分水势。巩县河决,注仓敖。 明帝长兴三年七月,诸州大水,宋、亳、颍尤甚。晋高祖天福四年七月,西京大水、伊、洛、、涧皆溢,坏天津桥。八月,河决博平,甘陵大水。 六年九月,河决於滑州,一溉东流,居民登邱家,为水所隔,诏所在发舟船以救之。兖州、濮州界,皆为水所漂溺。兖州奏,河水东流,阔七十里,水势南流,入沓河、扬州、河界,出帝开运元年六月,黄河、洛河泛溢,坏堤堰;郑州原武、荥泽县界河决。周太祖广顺二年七月,暴风雨,京师水深二尺,坏墙屋不可胜计,诸州皆奏大雨,所在河渠泛溢害稼。 三年六月,诸州大水,襄州汉江涨溢,坏羊马城,大城内水深一丈五尺,仓库漂尽,居人溺者甚众。

  宋太祖建隆元年十月,棣州河决,坏厌次、商河二县居民庐舍田畴。 二年,宋州汴水溢;孟州河溢,坏堤;蔡州大霖雨,道路行舟,襄州汉水涨溢数丈。四年八月,齐州河决。 乾德二年四月,扬州广陵、扬子等县潮水害民田。七月,泰州山水暴涨,坏居民庐舍数百区,牛畜死者甚众。 三年七月,蕲州大雨,水,坏居民庐舍;开封府河溢阳武,塞县门;河中府、孟州并河涨,孟州坏沾军营、民舍数百区,河中坏石台百馀步;澶州河坏隄,毁护岸石百八十步,又溢於郓州,坏民田;泰州湖溢,损盐城县民田;淄州济水并清河溢,害邹平、高苑县民田。 四年四月,郓州东阿县河溢,损民田数百顷;澶州观城县河决,坏居民庐舍,注大名。又滑州灵河县堤坏,水东注卫南县境及曹州南华县城。又七月,郑州荥泽县河南北堤坏。又八月,宿州汴水溢,坏堤;淄州青河水溢,坏高苑县城,溺数百家及邹平县田畴民舍;泗州淮溢;衡州大雨,水,月馀。 五年,卫州河溢,毁州城,没溺者众,城中水深五尺。 开宝元年六月,州府二十三大雨,水,江河汎溢,坏民田、庐舍。 二年二月,车驾驻跸潞州,积雨累日未止。七月,宋州下邑县河水决。九月,京师大雨霖,是岁青、蔡、宿、淄、宋州水及雹,害夏苗;真定府、澶滑泽博洺齐颍蔡陈宋亳宿许州水,害秋苗。 三年,郑、澶、滑、郓、淄、济、虢、蔡、解、徐、岳州水灾,害民田。 四年六月,汴水决宋州榖熟县济阳镇;又郓州河及汶水、清河皆溢,注东阿县及陈空镇,坏仓库、民舍;郑州河决原武县;蔡州淮及白露、舒、汝、庐、颍五水并涨,坏庐舍及民田。七月,青、齐州水,伤田。 五年五月,京师雨,连旬不止;河决澶州濮阳县;河南、河北诸州皆言大雨霖;绛、和、庐、寿州大水。六月,河又决开封府阳武县之小刘村;宋州、郑州并汴水决;忠州江水涨二百尺。 六年六月,郓州河决杨刘口;怀州河决获嘉;颍州淮、渒水溢,氵弇民舍、田畴甚众。七月,贝州历亭县御河决,单、濮州并大雨,水,坏州廨、仓库、军营、民舍。是秋,大名府、宋亳淄青汝澶滑州并水,伤田。 七年四月,卫、亳州水。泗州淮暴涨入城,坏居民五百家;相州安阳河涨,坏居民庐舍数百区。 八年五月,京师大雨,水;濮州河决郭龙村。六月,澶州河决顿邱县;沂州大雨,水入城,坏民居舍、田畴。 九年三月,京师大雨,水;秋又霖雨。淄州水,害田。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,孟州河溢;又涨於澶州,坏英公村堤三十步;陕州坏浮梁,失舟十五;开封府汴水溢,坏大灵隄,浸害民田;忠州江涨、二十五丈;又兴州江涨,毁栈道四百馀间;郑州管城县焦肇水暴涨,逾京水;濮州大水,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户;颍州颍水涨,坏城门、军营、民舍。七月,集州江涨,汎嘉川县民十三户。是岁,道州春霖雨不止,平地水二丈馀。 三年五月,怀州河决获嘉县,北注;又汴水决宋州宁陵县境。六月,泗州淮涨,溢入南城,汴水又涨一丈,塞州北门。十月,滑州灵河已塞复决。 四年三月,河南府洛水涨七尺五寸,坏民舍;泰州雨,水,害禾稼;宋州河涨宋城县;卫州河决汲县,坏新场堤。八月,梓州江涨,坏阁道、营舍。又九月,澶州河涨,陷浮梁上囤十六;郓州清、汶二水涨,坏东阿县民田。五年五月,京师连旬雨不止;颍州颍水溢,坏堤及民舍;徐州白沟河溢入州城。七月,复州江水涨,毁民舍,隄塘皆坏。 六年,河中府河涨,陷连堤,溢入城,坏军营七所、民舍百馀区。鄜、延、宁州并三河水涨,溢入州城。鄜州坏军营,延州坏仓库、军民庐舍千六百区,宁州坏州城五百馀,堵军营神祠民舍五百二十区。七年三月,京兆府渭水涨,坏浮梁,溺者五十四人。四月,耀、密、博、卫、常、润州水,害禾稼。六月,均州水、均水、汉江并涨,坏民居,人畜死者甚众;汉阳军江水涨五丈馀。七月,大名府御河涨,坏范济口;南剑州江州水涨,坏居人庐舍一百四十馀区;京兆府咸阳县渭水涨,坏浮梁,工人溺死五十四人。九月,梧州江水涨三丈,入城,坏仓廪及民庐舍。又十月,河决怀州武陟县,害民田。 八年五月,河大决滑州房村,径澶、濮、曹、济诸州,浸民田,坏居人庐舍,东南流入淮。六月,陕州河水涨,坏浮梁;又永定涧水涨,坏民舍、军营千馀区;河南府澍雨,洛水涨五丈馀,坏巩县官署、军营、民舍殆尽;榖、洛、伊、四水暴涨,坏京城官署、军营、寺观、祠庙、民舍万馀区,溺死者以万计;又坏河清县丰饶务仓库、军营、民舍千馀区,夔州江水涨七尺。七月,祚州资河涨,溢入城,坏军营民舍百馀区;雄州易水涨一丈三尺,坏民庐;鄜州河水涨,溢入城,坏官寺、民舍四百馀区;荆门军长林县山水暴涨,坏民居舍五十一区,凡五十六人溺死。八月,徐州清河水涨丈七尺,溢出隄,塞州三面门以御之。九月,宿州睢水涨,汎民舍六十里。是夏及秋,开封、浚仪、酸枣、阳武、封邱、长垣、中牟、尉氏、襄邑、雍邱等县河水害田。 九年七月,嘉州江水暴涨,坏官署、民舍,溺死者千馀人。又八月,延州南北两河涨,溢入东西两城,坏官寺、民舍;淄州霖雨,孝妇河涨溢,坏官寺、民舍,漂溺人畜;澶州河涨,坏民田;孟州河涨,断浮梁,损民田;雅州江水涨九丈,坏民庐舍;新州江涨,入南寨,坏军营。 雍熙二年七月,朗州江溢,害稼。 三年六月,寿州大水。 端拱元年五月,英州江水涨五丈馀,坏民田及庐舍数百区。七月,磁州漳滏二水涨,淳化元年六月,吉州大雨,江涨丈三尺,漂坏民田、庐舍;蕲州黄梅县堀口湖水涨,坏民田、庐舍都尽;江州江水涨二丈八尺。七月,洪州江水涨,坏州城三十堵及民庐舍二千馀区,漂二千馀户;秦州陇城县大雨,坏官私庐舍殆尽,溺死者百三十七人。 二年四月,京兆府河水涨,坏咸阳县浮梁,漂舰十七。六月乙酉,汴水溢於浚仪县,坏连隄,浸民田,上亲临视,督卫士塞之。辛卯,又决於宋州宋城县;博州大霖雨,河涨溢,坏民庐舍八百七十区;亳州河水溢,东流汎民田,坏庐舍。七月,齐州明水涨,坏黎济寨城百馀堵;许州沙河溢;雄州唐河水涨,害民田殆尽;嘉州江涨丈八尺,溢入州城,毁民舍;复州蜀、汉二江水涨,坏民田、庐舍。九月,邛州蒲江等县山水暴涨,坏民舍七十区,死者七十九人。是秋,荆南北路江水注溢,浸田亩甚众。 三年七月,河南府洛水涨,坏七里、镇国二桥;又山水暴涨,坏丰饶务官舍、民居,溺死者二百四十人。十月,商州上津县大雨,河水溢,坏民舍,溺者三十七人。 四年六月,陇城县大雨,牛头河涨二十丈,没溺居人庐舍。七月,京师大雨,十昼夜不止,朱雀、崇明门外积水尤甚,军营、庐舍多坏。九月,澶州河水涨,冲陷北城,坏居民庐舍、官署、仓库殆尽,民溺死者甚众;梓州元武县涪江涨二丈五尺,壅决,流入州城,坏官私庐舍万馀区,溺死者甚众。是秋,陈、颍、宋、亳、许、蔡、徐、濮、澶、博州霖雨,秋稼多败。十月,澶州河决,西北流入御河,浸大名府城,知州赵昌言壅城门御之。五年秋,开封府、宋亳陈颍泗寿邓州雨水害稼。 至道元年四月甲辰,京师大雨雷电,道上水数尺。 二年六月,河南府、涧、洛三水涨,坏镇国桥。七月,建州溪水涨,溢入州城内,坏仓库、民舍万馀区;郓州河水涨,坏连隄四处;宋州河决榖熟县。闰七月,陕州河涨,漂大树,坏浮梁,失连舰。是月,广南诸州并雨水。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,昭州雨霖,害民田,溺死者百五十七人;齐州清、黄河汎溢,坏田庐。 二年十月,潭州山水汎溢,坏民舍千馀区,民黄拏等十家俱溺死。 三年三月,梓州江水涨,坏民田。五月,河决郓州王陵埽。七月,洋州汉水溢,民多有溺死者。 四年七月,同州洿谷水溢夏阳县,民溺死者数十人。 五年二月,雄霸瀛深沧州、乾宁军水,溢害民田。六月,京师大雨,漂坏庐舍,民有厌死者;积潦浸道路,自朱雀门东抵宣化门尤甚,皆注惠民河,河复涨,溢军营多坏。 景德元年九月,宋州汴水决,浸民田,坏庐舍;河决澶州横陇埽等。 二年六月,宁州山水汎溢,坏民舍、军营,多溺死者。三年七月,应天府汴水决,南注亳州,合浪宕渠东入於淮。 四年五月,郑州索水涨,高四丈许,漂荥阳县居民四十二户,有溺死者。六月,邓州江水暴涨;南剑州山水汎溢,漂溺居人。七月,河溢澶州,坏王八埽。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,开封府尉氏县惠民河决。 二年七月,徐、济、淄、青州大水。八月,无为军大风雨拔木,坏城门、营垒、民舍,压溺千馀人;凤州大水,漂溺居民。十月,兖州霖雨,害稼;京畿惠民河决,坏民田。 三年五月辛丑,京师大雨,平地数尺,坏军营、民舍,多压死者,近畿积潦。六月,吉州、临江军并江水汎溢,害民田。九月,河决河中府白浮图村。 四年七月,江、洪、筠、袁州江涨,害民田,坏州城。八月,河决通利军,大名府御河水溢,合流坏府城,害民田,人多溺死者。九月,河溢於孟州温县;苏州吴江汎溢,坏民庐舍。十一月,楚、秦州潮水害田,民多溺死。 五年正月,河决棣州聂家口。七月,庆州淮安镇山水暴涨,漂溺居民。 六年六月,保安军积雨河溢,浸城垒,坏庐舍,判官赵震溺死,又兵民溺者凡六百五十人。 七年六月,泗州水溢害民田;河南府洛水涨;秦州定西寨山水暴涨,有溺死者。八月,河决澶州。十月,滨州河溢於安定镇。 九年六月,秦州独孤谷水涨,坏长道县盐官镇城桥及官廨、民舍共二百九十五区,溺死者六十七人。七月,延州洎定平、安远、寨门、栲栳四寨山水汎溢,坏隄城。九月,雄、霸州界河汎溢;利州水漂栈阁万一千八百间。 天禧三年六月,河决滑州城西南,漂没公私庐舍,死者甚众,历澶、濮、郓、济、单至徐州,与清河合,浸城壁,不没者四版。明年,既塞,六月,复决於西北隅。

 

●卷二百九十七 物异考三

 

  ○水灾

  天圣四年六月丁亥,建州、剑州、邵武军大水,坏庐舍,溺人;庚寅,京师及河南府、郑州大水。九月,京东、江淮、两浙、福建诸州军雨,水,坏民庐舍。是岁,汴水决溢。 六年七月,江宁府、扬真润三州江水溢,坏庐舍;雄,霸州大水。八月,永兴军山水暴涨,溺死居民。是月河决王楚埽。 七年六月,河北大水。 明道二年,京师水,坏军营、府库。 景祐元年,泗州淮、汴溢。七月,澶州河决横陇埽。 三年,虔、吉等州水。 四年六月,杭州江潮溢,坏隄千馀丈。八月,越州大水,漂溺居民。 宝元元年,建州水。 康定元年,滑州河溢。 庆历八年六月,河决澶州商胡埽。是岁,河北大水。 皇祐元年二月,河北黄、御二河决并,注於乾宁军;河朔频年水灾。 二年,镇定复大水,并边尤被其害。 三年七月,河决大名府馆陶县郭固口。 嘉祐元年六月,京师及京东西、河北水潦害民田;雨,坏社稷坛及官私庐舍数万区,城中系筏渡人。七月,京东西、荆湖北路水灾;淮水自夏秋暴涨,环浸泗水城。是岁,诸路江河决溢,河北尤甚,民多流亡。 六年,淮水溢。 英宗治平元年,京师、许蔡陈颍唐泗濠楚庐寿杭宣鄂洪施渝州、光化军俱有水灾。 二年八月庚寅,京师大雨,地上涌水,坏庐舍,漂人畜。 神宗熙宁元年秋,霸州山水涨溢,保定军大水,害稼,坏官私庐舍、城壁,漂溺居民。河决恩、冀州,漂溺居民。 二年八月,河决沧州饶安,漂溺居民,移县治於张为村;泉州大风雨,水与潮相冲泛溢,损田稼、官私庐舍。四年八月,金州大水,毁城,坏官私庐舍。 七年六月,熙州大雨,洮河汎溢;陕州大雨,漂溺陕、平陆二县。 八年四月,潭、衡、邵、道州江水溢,坏官私庐舍。 九年七月,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,水大涨。十月,潮州海阳、潮阳二县海潮涨溢,坏庐舍,溺居民。 十年七月,河决曹村下埽,澶渊绝流,河南徙,又东汇於梁山、张泽泺,凡坏郡县四十五,官亭、民舍数万,田三十万顷;洺州漳河决,注城;大雨水,二丈河、阳河水湍涨,坏南仓,溺居民。 元丰元年,齐州章邱河水溢,坏公私庐舍、城壁,漂溺居民。舒州山水暴涨,浸官私庐舍。 四年四月,澶州临河县小吴河溢北流,漂溺居民。五月,淮水泛涨。七月,泰州海风驾大雨,漂浸州城,坏公私舍数千楹。 七年七月,河北东西路水;北京馆陶河溢,水入府城,坏官私庐舍。八月,赵、邢、洺、磁、相州河水汎溢,坏城郭、军营。是年,相州漳河决,溺临漳县居民;怀州黄、沁河泛溢。大雨。水。损稼。坏庐舍、城壁;磁州诸县镇,夏秋漳、滏河水汎溢;相州临漳县斛律口决,坏官私庐舍,伤田稼,损居民。 哲宗元祐八年,京畿、京东西、淮南、河北诸路大水。 绍圣元年,京畿、曹、濮、陈、蔡等州水,害稼。 元符元年,河北、京东等路大水。 二年六月,陕西、京西、河北大水,河溢,流漂人民、庐舍。 徽宗崇宁元年,京城水,坏庐舍,溺人。 大观元年夏,京畿大水,诏工部都水监疏导,至於八角镇;河北、京西河溢,漂溺民户。十月,苏、湖水灾。 二年秋,黄河决,陷没邢州钜鹿县。 三年七月,阶州久雨,江溢。四年夏,邓州大水,漂没顺阳县。 政和五年六月,江宁府、太平宣州水灾。八月,苏、湖、常、秀等诸郡水灾。 七年,瀛、沧州河水决,沧州城不没者三板,民死百馀万。 八年夏,江、淮、荆、浙诸路大水,民流移漂溺者众,分遣使者赈济。发运使任谅,坐不奏泗州坏官私庐舍等勒停。 宣和元年五月,大雨,水骤高十丈馀,犯都城,自西北牟駞冈连万胜门外马监,居民尽没。前数日,城中井皆浑,宣和殿後井水溢,盖水信也。至是,诏都水使者决西城索河隄杀其势,城南居民冢墓俱被浸,遂坏籍田亲耕之稼。水至益猛,直冒安上、南薰诸门城守凡半月。巳而入汴,汴渠将溢,於是募人决下流,由城北入五丈河,下通梁山泺,乃平。十一月,东南州县水灾。 高宗绍兴二年闰四月,徽、严州水,害稼。三年七月丙子,泉州水,坏城郭、庐舍。 五年秋,西川郡国水。 六年冬,饶州雨,水,坏城四百六十馀丈。 十六年,潼川府东、南江溢,水入城,浸民庐。十八年八月,越、明、婺州水。 二十八年六月,兴利二州、大安军大雨,水,流民庐,坏桥栈,死者甚众。九月,江东、淮南数郡水;浙东,西沿江海郡县大风水;平江、绍兴、湖、常、秀、润为甚。 三十年五月,畿县於潜、临安、湖州安吉等三县山水暴出,漂民庐,坏田桑,人溺死甚众。 三十二年四月,淮水溢数百里,漂民田庐,死者甚众。六月,浙西郡县山涌暴水,漂民室,坏田覆舟。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,浙东、西州县大风水,越、苏、湖及崇德县为甚。 二年七月,苏、湖、常、秀、润、昇、宣、池、太平、广德、庐、和、光、寿春、无为及淮东郡皆大水浸城郭,坏庐舍、圩田、军垒,舟行廛市累日,人溺死甚众。越月,积阴苦雨,水患益甚。 乾道元年六月,常湖水坏圩田。 二年八月,温州大风,海涛流溢沿江民庐、盐场,覆舟溺死者二万馀人,江滨胔骼尚七千馀人。 三年六月,庐、舒、蕲州水,坏苗稼,漂人畜。七月,临安府天目山涌暴水,决临安县五乡民庐二百八十馀家,人多溺死。八月,上虞县、湖秀州水,坏民田庐。时积潦至於九月,禾稼皆腐;江东水溢於山,江西隆兴四县为甚。 四年七月,衢州大水,败城三百馀丈,漂民庐、孳牧,坏禾稼;江陵、建宁、绍兴、饶、信皆水。 五年夏秋,温、台凡三大风,水漂民庐,坏稼,溺人甚众,黄岩县为甚。 六年五月,苏、昇、宣、温、湖、秀、太平、广德大水,城市有深丈馀者,江西亦大水。 八年五月,吉、筠、临江、隆兴皆大水。六月,四川郡县大水,嘉、眉、邛、蜀、永康、金堂尤甚。 九年五月,严、吉、饶、信、池、太平、建康、隆兴、广德军水漂民居,坏圩田,分水县沙塞四百馀亩。六月,湖北郡县水。 晁熙元年七月,钱塘大风涛,决临安府江隄一千六百六十馀丈,漂民居六百三十馀家。 三年八月,台州大风雨,海涛、溪流合激为大水,决江岸,坏民庐,溺人。是月,行都及浙东西、江东郡邑多水。 四年五月,建宁、福南剑大雨水,漂民庐数千家;钱塘江涛大溢,败隄一百八十馀丈;明州濒海风,涛败隄,漂没民田。九月,大风雨驾海涛,钱塘、馀姚、上虞、定海、鄞县败隄溺人。 五年六月,阶州水,坏城郭;福州、兴化俱大水。 六年夏秋,衢、温、台、湖、秀、太平、宁国水,坏圩田,溺人。 八年五月,严州、绍兴府大水,流民舍,败隄岸,腐禾稼;徽、江州亦水。 十年五月,信州、襄阳及江东西、浙东数郡水。秋,台州水。八月,雷州大风激海涛,没濒海民舍,溺人。九月,福、漳州大风雨,水暴至,濒海聚落、庐舍、人舟皆流入海,漳城半没。十一年四月,和州水。五月,阶州白江水溢,坏隄及民舍,溺人。七月,明州大风雨,山水暴至,浸城覆舟杀人。 十二年六月,婺州水。是岁,鄂州水,浸民庐,自夏徂冬乃退。 十四年,汀州水。 十五年五月,淮甸大雨水,淮水溢,庐、濠、楚、无为、安丰、高邮、盱眙军皆漂民室,坏田稼;荆江溢,鄂州大水,漂民室三千馀家,复、岳、澧、江陵、常德、德安、汉阳皆水。至六月,建宁、隆兴、袁、抚临江皆水,圮民庐。 十六年五月,沅、靖州山水溢,沿江下辰州,常德府城没一丈五尺,漂民庐舍。六月,镇江、潼川俱水,溢坏民庐及田。 光宗绍熙二年五月,建宁水,福州水,浸城属县,漂没民庐;利州、潼川,嘉陵江暴涨,兴州、绵、果、合、金、龙、汉、崇庆、怀安、右泉、大安俱有水患,民溺死甚众。 三年五月,常德府水,浸民田庐;徽、宣、池、广德皆水。七月,台州、襄阳、江陵、荆门、复州俱水,镇江水,损稼。 四年,安丰、绍兴宁国、广德、筠州水,害稼;兴国、赣州、江州、江陵皆水。七月,临江、隆兴、吉州水,圮民庐。自夏及秋,江西九州三十七县皆水。兴化风激海涛,没田庐。 五年五月,池州、宁国太平、绍兴皆水。八月,行都及明台温严常、平江镇江、宁国、江阴、常德皆水。 宁宗庆元元年六月,台州诸县大风雨,山洪涛并作,没田庐无算。 二年秋,浙东郡国大水。 三年九月,绍兴、婺州水,害稼。 五年秋,台、温、衢、婺水,漂庐溺人。 六年五月,严、衢、婺、饶、信、徽、南剑、建宁及江西郡国皆大水,自庚午至甲戌,漂民庐,害稼。 嘉泰二年七月,汀州、建宁、福州、南剑及江西郡邑水,害苗稼。 开禧元年九月,淮、汉水溢荆襄。 二年五月,婺州东阳山崩洪,漂聚落五百四十馀所,湮田二万馀顷。三年,江、浙、淮郡县水,鄂、汉尤甚。 嘉定二年六月,西和、利州、成州、阆州、遂宁皆水。七月,台州海涛流圮民庐,溺人。 三年四月,严、衢、婺、徽大水,行都水浸民庐,西湖溢,濒湖民居皆圮。 五年五月,严州,台州水。六年六月,严州及临安、绍兴、湖州属县皆水。 九年五月,行都及绍兴、严、衢、婺、台、处、信、饶、福、漳、泉、兴化十二郡大水,漂田庐,害稼。 十年冬,浙江涛溢,圮濒江庐舍,覆舟溺人;蜀、汉二州大江没城郭。 十二年,畿县盐官海失故道,潮汐冲平野三十馀里,至是侵县治,盐场多圮。 十五年七月,绍兴水,衢、婺、徽、严暴流与江涛合,圮田庐,害稼。 十六年五月,江、淮、浙、荆、蜀郡县水,苏、湖、常、秀、池、鄂、楚、太平、广德为甚;鄂州江湖合涨,城市沈没,累月不泄。是秋,江涛溢,圮沿江民庐,畿县及福、漳、泉、兴化大水,坏田稼十五六。 十七年五月,福建大水,建宁、南剑尤甚;建昌大水,圮民庐城郭,败稼。

  ○水异

  此即前史《五行志》所谓火沴水也。世以河清为祥。而以水变赤为妖,其为水异一也,故并载於此。

 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,榖、洛水斗,将毁王宫。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。周灵王将壅之,有司谏曰:"不可。长民者不崇薮,不堕山,不防川,不窦泽(窦,穴也)。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辟(邪辟也),而滑夫二川之神(滑,乱也),使至於争明(明,水道也),以防王宫室,王而饰之,毋乃不可乎(言为欲防固王宫,使水不得毁,故遏饰二川)!惧及子孙,王室愈卑。"王卒壅之。以传推之,以四渎比诸侯,榖、洛其次,卿大夫之象也,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。後数年有如日者五。是岁早霜,灵王崩。景王立二年,儋括欲杀王,而立王弟佞夫。佞夫不知,景王并诛佞夫。及景王死,五大夫争权,或立子猛,或立子朝,王室大乱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天子弱,诸侯力政,厥异水斗。"考王二年,河水赤於晋龙门三日。

  秦武王三年,渭水赤者三日。昭王三十四年,渭水又赤三日。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。秦连相坐之法,弃灰於道者黥,网密而刑虐,加以武伐横出,残贼邻国,至於变乱五行,气色谬乱。天戒若曰,勿为刻急,将致败亡。昔三代居三河,河洛出图书,秦居渭阳,而渭水数赤,瑞异应德之效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君湎於酒,淫於色,贤者潜,国家危,厥异流水赤也。"

  後汉元武二十四年六月丙申,沛国睢水逆流,一日一夜止。 安帝永初六年,河东池水变色,皆赤如血(水变。占曰:"水化为血者,好任残贼,杀戮不辜,延及亲戚,水当为血。")。时邓太后犹专政。 元初二年,颍州襄城临水化为血,不流。京房《占》曰:"水化为血,兵且起。" 桓帝延熹八年四月,济阴、东郡、济北、河水清(裴楷说见《水灾门》)。灵帝建宁四年二月,河水清。

  致堂胡氏曰:"水性润下而质不同,或清或浊,或轻或重,或弱或悍,或黑或白,或寒或温,或甘或澹,是其质也。若大河之质则黄浊,数千里而不可澄汰者也。凡物反常为妖,浊而忽清,犹地而出堆阜,山而沸泉涌,非所当有变异之象也。故裴楷言"自古未有河清者",後世乃以为大庆,君臣动色,载於年号,著於邑名,形於歌咏,纪於史牒,不亦异乎!至若大海朝宗众流,自非并岸风水激薄沙泥浑扜之处,则万里渟氵莹,未尝浊也。而佞人谄媚,又有以海清为贺者,不亦异之甚乎!"

  晋武帝太康五年六月,任城、鲁国池水皆赤如血。按刘向说,近火沴水,听之不聪聪罚也。 穆帝升平三年二月,凉州城东池中有火。 四年四月,姑臧泽水中又有火。此火沴水之妖也。明年,张天锡杀中护军张邕。邕,执政之人也。安帝元兴二年十月,钱塘临平湖水赤,桓元讽吴郡使言开除以为己瑞,俄而元败。

  苻坚时,长安有水影,远观若水,视地则见人,至坚晚年而止。

  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夏四月,河、济俱清。 二十五年冬,青州城南,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,谓之地镜。 孝武孝建五年,河、济清。

  齐东昏侯永元元年七月辛未,淮水变赤如血。

  陈宣帝大建十四年七月(时後主巳即位),江水赤如血,自建康西至荆州。後主祯明中,江水赤,自方州,东至海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"火沴水也。法严刑酷,伤水性也。五行变节阴阳相干,气色缪乱,皆败乱之象也。"京房《易占》曰:"水化为血,兵且起。"其後为隋所灭。 祯明二年四月,郢州南浦水,黑如雲。黑水在关中,而今淮南水黑,荆、扬之地,陷於关中之应。

  後齐武成河清元年四月,河、济清。裴楷曰:"河,诸侯象。浊反清,诸侯将为天子之象。"後十馀岁,隋有天下。

  後周静帝大象元年六月,咸阳池水变血。与大建十四年同占。是时刑罚严急,未几国亡。

  隋炀帝大业三年,武阳郡河清,数里镜彻。 十二年,龙门又河清。後二岁,唐受禅。

  唐高祖武德元年七月,新丰鹦鹉谷水清。世传此水清,天下平。开皇初,暂清复浊,至是复清。 七年闰七月,长安古城盐渠水生盐,色红而味甘,状似方印。九年二月,蒲州河清。裴楷以为:"河,诸侯象;清,阳明之效也。" 太宗贞观十四年二月,陕州、泰州河清。十六年正月,怀州河清。 十七年十二月,郑州、滑州河清。 二十三年四月,灵州河清。 高宗永徽元年正月,济州河清。 二年十二月,卫州河清。 五年六月,济州河清十六里。 调露二年夏,丰州河清。武后时,来俊臣井水变赤如血,井中常有吁嗟声。 长安初,醴泉坊太平公主第井水溢流。又并州文水县猷水竭,武氏井溢。 长安中,晋州祠水赤如血。中宗神龙二年二月壬子,洛阳城东七里,地色如水,树木车马,历历见影,渐移至都,月馀乃灭。长安街中,往往见水影。昔苻坚之将死也,长安尝有是。景龙四年三月庚申,京师井水溢。占曰:"君凶。"又曰:"兵将起。"元宗开元二十二年八月,清夷军黄帝祠古井涌浪。二十五年五月,淄州、棣州河清。二十九年,亳州老子祠九井涸复涌。肃宗乾元二年七月,岚州合河关河三十里清如井水,四日而变。宝应元年九月甲午,太州至陕州二百馀里河清,澄彻见底。代宗大历末,深州勇瓜刂杏兴俺て甙顺撸M〈涑力鳥〉寺硗欬矗{功言}缭谒貍校鷩爸燎埃虿"见水。德宗建中四年五月乙巳,滑州、濮州河清。十四年闰五月乙丑,滑州河清。贞元四年,自陕至河阴,河水黑,流入汴,至汴州城,一宿而复。十七年,福州剑池水赤如血。二十一年,夏,越州镜湖竭。是岁,朗州熊、武五溪水斗。占曰:"山崩川竭,国必亡。"又曰:"方伯力政,厥异水斗。"穆宗长庆元年七月,河水赤三日止。九月,灵州奏:"黄河清,从陕至定远界二百五十里见底。"文宗开成二年夏,旱,扬州运河竭。宣宗大中八年正月,陕州河清。懿宗咸通七年,郑州永福湖水赤如凝血者三日。八年七月,泗州下邳雨汤,杀鸟雀。水沸於火,则可以伤物,近火沴水也。雨者,自上而降;鸟雀,民象。僖宗光启元年正月,润州江水赤凡数日。中和三年秋,汴水入於淮水斗,坏船数艘。广明元年,汝州岘阳峰龙池涸。近川竭也。

  宋真宗咸平元年五月,抚州王羲之墨池水色变黑如雲。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丁丑,泰山王母池水变红紫色。 四年二月己未,河中府宝鼎县瀵泉有光,如烛焰四五炬,其声如雷。郭璞注《尔雅》曰:"河东汾阴县有水口如车轮许,喷沸涌出,其深无限,名之为瀵。"即此也。泉本八眼,其一尤沸猛。上祀后土毕,临观之,七眼皆涌,此独澄然若鉴,诏赐泉北五龙庙曰神渊。 三年八月,解州盐池紫泉场水次二十许里不种自生,其味特嘉,命屯田员外郎何敏中往祭池庙。八月,东池水自成盐,仅半池,洁白成块,晶莹异常。祀汾阴经度制置使陈尧叟继献,凡四千七百斤,分赐,臣及诸军列校。 神宗元丰四年十月,环州河水变甘。 徽宗大观元年八月,乾宁军河清。 二年十二月,陕州河清,同州韩城县、郃阳县至清及百里,涉春不变。自是迄政和、宣和,诸路数奏河清,辄遣郎官致祭,宰臣等率百官拜表贺,岁以为常。

  高宗绍兴十四年五月,饶州乐平县何冲里,田陇数十百顷,当霁天无雲,田水如为物所吸,聚为一直西行,高平地数尺,不假隄防而水自行;里南程氏家井水溢,亦高数尺,夭矫如长虹,声如雷,穿墙毁楼。二水斗於杉墩,且前且却,约十刻乃解,各反故壑,与史记鲁榖、洛水斗同。占京房曰:"天子弱,诸侯力政,厥异水斗。"

  ○醴泉

  汉宣帝甘露二年,诏曰:"醴泉滂流,枯槁荣茂,赦天下。"

  後汉光武中元元年夏,京师醴泉涌出,饮之者痼疾皆愈,惟眇、蹇者不瘳。明帝永平十一年,醴泉出。

  隋文帝开皇二年,京师承明里醴泉出。

  唐元宗天宝三年三月,武威郡奏:"番禾县嘉瑞乡天宝山有醴泉涌出。"僖宗文德元年九月,雲韶殿前,穿井得甘泉。

  宋太宗雍熙二年五月,凤翔府言:"岐山县有泉,耆旧相传,时平则流,世乱则竭。自唐室中叶,此泉遂竭,至大中年复流。观察使崔珙奏之,诏书褒美,赐号润德泉,碑刻犹在,自後复竭。今忽涌溢,别出细泉数派,画图以闻。"

 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二月,醴泉出蔡州汝阳县凤源乡,有疾者饮之皆愈。又相州永安县韩陵山牧童,掊地得泉深尺馀,汲取不竭,饮者宿疾皆愈。时或愆雨,祷之必应。四月丁巳,兖州乾封县民王用田中,有童儿掊土得小青钱数十,争取之,钱坠石罅,因发石,有涌泉二十四眼,味极甘美。又枯石河复有涌泉二十五眼。又一眼出,曾阜之上,信宿,势加倍。又别引数派,双鱼跃其中,有果实流出,似李而小,味甚甘,及今古钱百馀。封禅经度制置使王钦若,贮水驰驿以献。分赐近臣,诏设栏格,谨护之。六月,诏建亭,以"灵液"为额。 天禧二年闰四月,京师拱圣第十九营有涌泉,疾疠者饮之皆愈。诏建道观,名曰祥源。 神宗熙宁元年五月,京师开化坊醴泉出。 徽宗政和五年正月,河阳台观醴泉出。

  ○黑眚黑祥

  王莽地皇元年二月壬申,日正黑。莽恶之。

  後汉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,有黑气堕所御温德殿庭中。(《东观记》曰:"堕所御温德殿庭中,如车盖隆起,奋迅,五色,有头,体长十馀丈,形貌似龙。")

  晋怀帝永嘉五年十二月,黑气四塞。近黑祥也。帝寻沦陷,王室邱墟,是其应也。

  愍帝建兴二年正月己巳朔,黑雾著人如墨连夜,五日乃止。此近黑祥也。其四年,帝降刘曜。 元帝永昌元年十月,京师大雾,黑气蔽天,日月无光。十一月,帝崩。

 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正月乙亥朔,会群臣於太极前殿,有青黑气从东南来,覆收宫上。二月甲子,元凶劭弑逆。

  梁元帝承圣三年六月,有黑气如龙见於殿内,近黑祥也。黑,周所尚色,今见於殿内,周师入梁之象。其年,为周所灭,帝遇害。

  陈宣帝大建五年六月,西北有黑雲属地,散如猪者十馀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"当有兵起西北。"时後周将王轨,军於吕梁。明年,擒吴明彻,军皆覆没。

  唐代宗大历二年十月戊戌,黑气如尘,弥漫於北方。黑气,阴沴也。 德宗贞元四年七月,自陕至河阴,河水黑,流入汴,至汴州城下,一宿而复。近黑祥也。占曰:"法严刑酷,伤水性也。五行变节,阴阳相干,气色缪乱,皆败乱之象。" 十四年,润州有黑气如隄,自海门山横亘江中,与北固山峙,又有白气如虹自金山出,与黑气交,将旦而没。 宣宗大中四年正月壬寅,黑气如带,东西际天。

  懿宗咸通十四年七月,僖宗即位,是月,黑气如盘,自天属含元殿庭。

  宋元丰末,尝有物大如席,夜见寝殿上,而神宗登遐。元符末,又数见,而哲宗山陵。至大观间,渐昼见。政和元年以後,大作,每得人语声则出。先若列屋摧倒之声,其形仅丈馀,仿佛如龟,金眼,行动硜硜有声。黑气蒙之,不大了了,气之所及,腥血四洒,兵刃皆不能施。又或变人形,亦或为驴,自春历夏,昼夜出无时,遇冬则罕见。多在掖庭宫人所居之地,亦尝及内殿,後习以为常,人亦不大怖。宣和末,浸少出,而乱遂作。 徽宗政和三年夏至,宰臣何执中奉祠北郊。有黑气数丈出斋宫,行一里许,入坛壝,绕祭所,皆近人穿灯烛而过。俄又及於坛,礼将毕,忽不见。 徽宗宣和二三年春夏之际,洛阳府畿间,忽有物如人,或蹲踞如犬。其色正黑,不辨眉目。始,夜则出掠小儿伤食之;後虽白昼,入人家为恶,所至喧然不安,谓之"黑汉"。有力者夜执枪棒自卫,亦有託以作祸者,如此二岁乃熄。巳而北征事起,其後卒成夷狄之祸。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甲寅,日初出,两黑气如人形,夹日旁,至巳时初刻乃散。黑气,阴沴也,亦兵象。 孝宗乾道四年春,舒州雨黑米,坚如铁,破之,米心通黑。 晁熙十一年十二月戊辰夜,畿县新城深浦天雨黑水终夕,盈甽。十六年六月,京城钱塘门旦启,黑风入,扬沙石,涂人惊避。 宁宗庆元元年,徽州黄山民家古井,风雨之夕,黑气出其中,波浪喷涌。皆黑祥也。

 

●卷二百九十八 物异考四

 

  ○火灾

  《春秋》桓公十四年"八月壬申,御廪灾。"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,鲁君臣内怠政事,外侮四邻,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。刘向以为御廪,夫人入妾所舂米之藏以奉宗庙,时夫人有淫行(通於齐侯)挟逆心(欲弑桓公),天戒若曰,夫人不可以奉宗庙。 庄公二十年,"齐火灾"。刘向以为齐桓好色,以妾为妻,嫡庶屡更,故致火灾。 僖公二十年"五月乙巳,西宫灾"。董仲舒以为僖娶於楚,而齐媵之,胁公立为夫人。西宫,小寝,夫人所居也。若曰,妾何为居此宫!诛去之意也。宣公十六年,"成周宣榭火"。榭,所以藏乐器,宣其名也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、毛伯,天子不能诛。天戒若曰,不能行政令,何以礼乐为而藏之?成公三年"二月甲子,新宫灾"。《榖梁》以为宣宫。一曰宣公弑子赤而立,不当列於群祖,故天灾其庙。 襄公九年"春,宋灾"。晋侯闻之,问士弱曰:"宋灾,於是乎知有天道,何故?"对曰:"古之火正,或食於心,或食於咮,以出入火(师古曰:"咮音竹救反。")。是故咮为鹑火,心为大火。陶唐氏之火正阏伯,居商邱,祀大火,而火纪时焉。相土因之,故商主大火,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於火,是以知有天道。"公曰:"可必乎?"对曰:"在道。国乱亡象,不可知也(韦昭曰:"大乱之君,天不复告,故无象。")。"说曰:"古之火正,谓火官也,掌祭火星,行火政。季春昏,心星出东方,而咮、七星、鸟首正在南方,则用火;季秋,星入,则止火,以顺天时,救民疾。帝喾则有祝融,尧时有阏伯,民赖其德,死则以为火祖,配祭火星,故曰"或食於心,或食於咮也"。相土,商祖契之曾孙(师古曰:"契读曰亻契,音先列反。字或作,其用同耳。据诸典籍,相土即之孙,今云曾孙,未详其意。"),代阏伯後主火星。宋,其後也,世司其占,故先知火灾。贤君见变,能修道以除凶;乱君亡象,天不谴告,故不可必也。 三十年"五月甲午,宋灾"。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太子痤,应火不炎上之罚也。昭公六年"六月丙戌,郑灾"。是春三月,郑人铸刑书。士文伯曰:"火见,郑其火乎?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,藏争辟焉(著刑於鼎,故称刑器。法设下争,故云争辟)。火而象之,不火何为?"说曰:火星出於周五月,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,刻刑辟书,以为民约,是为刑器争辟。故火星出,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,其象然也,又弃法律之占也。 九年"夏四月,陈火"。时楚灵王灭陈,郑裨灶曰:"五年,陈将复封封,五十二年而遂亡。"子产问其故,对曰:"陈,水属也。火,水妃也,而楚所相也。今火出而火陈,逐楚而建陈也。妃以五成,故曰五年。岁五及鹑火,而後陈卒亡,楚克有之,天之道也。"说曰:颛顼以水王,陈其族也(师古曰:"陈,舜後也。舜本出颛顼。")。今兹岁在星纪,後五年在大梁。大梁,昴也。金为水宗,得其宗而昌,故曰"五年陈将复封"。楚之先为火正,故曰"楚所相也"。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。五位皆以五而合,而阴阳易位,故曰"妃以五成"。然则水之大数六,火七,水八,金九,土十。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,木以天三为土十牡,土以天五为水六牡,火以天七为金四牡,金以天九为木八牡。阳奇为牡,阴耦为妃(师古曰:"奇音居宜反。")。故曰"水,火之牡也;火,水妃也"。於《易》,《坎》为水,为中男,《离》为火,为中女,盖取诸此也。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,四周四十八岁,凡五及鹑火,五十二年而陈卒亡。火盛水衰,故曰"天之道也"。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,楚灭陈。 昭公十八年"五月壬午,宋、卫、陈、郑灾"。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,天下莫救,故灾四国,言亡四方也。

  定公二年"五月,雉门及两观灾。"(师古曰:"雉门,公宫南门也。两观谓阙。")董仲舒、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。先是,季氏逐昭公,昭公死於外(师古曰:"谓死於乾侯。")。定公即位,不能诛季氏,又用其邪说,淫於女乐,而退孔子(师古曰:"齐人归女乐,季桓子劝定公受之,君臣相与观之,废朝礼三日,孔子乃行。")。天戒若曰,去高显而奢僭者。一曰,门阙,号令所由出也,今舍大圣而纵有罪,亡以出号令矣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" 哀公三年"五月辛卯,桓、釐宫灾"。董仲舒、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,违礼者也。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。孔子在陈闻鲁灾,曰:"其桓、釐之宫乎!"以为桓,季氏之所出,釐,使季氏世卿者也。 四年"六月辛卯,亳社火(师古曰:"亳社,殷社也。")。"董仲舒、刘向以为亡国之社,所以为戒也(师古曰:"存其社者,欲使君常思敬慎,惧危亡者也。")。天戒若曰,国将危亡,不用戒矣。《春秋》火灾,屡於定、哀之间,不用圣人而纵骄臣,将以亡国,不明甚也。一曰,天生孔子,非为定、哀也,盖失礼不明,火灾应之,自然象也。

  汉惠帝四年十月乙亥,未央宫凌室灾(藏冰之室);丙子,织室灾(织作之室)。刘向以为太后立鲁元公主女为皇后。凌室所以供养饮食,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,与《春秋》御廪同又。天戒若曰,皇后亡奉宗庙之德,将绝祭祀。其後,帝崩,后亡子,取后宫美人子立之。吕后崩,诸吕为乱,大臣诛之而立文帝,惠后幽废。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,赵丛台灾。刘向以为时吕氏女为赵王后,嫉妒,将为谗口以害赵王。王不悟,卒见忧死。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,未央宫东阙罘罳災(師古曰:"罘罳,谓连阙曲阁也,以覆重刻垣墉之处,其形罘偤然,一曰屏也。罘音浮。"如淳曰:"阙与其两傍俱灾也。")。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,罘偤在其外,诸侯之象也。汉封诸侯王,连城数十。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,必将叛逆。先是,淮南、济北皆诛反,其後七国举兵而诛。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,未央宫东阙灾。时栗太子以罪废,自杀。丞相周亚夫下狱死。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,辽东高庙灾。四月壬子,高园便殿火。董仲舒对以。"《春秋》时,亳社、两观、桓釐庙灾,四者皆不当立,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。今高庙不当居辽东,高园殿不当居陵旁,於礼亦不当立,与鲁所灾同。"

  按:古者诸侯不敢祖天子,则高庙不当立於辽东也。古者墓以藏体魄,庙以宅神灵,故祭於庙,不祭於墓,则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也。二者皆失礼之事,谓天燔其不当立者以示警犹之可也。而仲舒所对,累数百言,至谓:"天灾若语陛下:'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,忍而诛之,如吾燔辽东高庙;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,忍而诛之,如吾燔高园殿'。"大概劝帝以多行杀戮,而於郡国陵墓不当立庙之说,略无所发明。帝采其说,而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治淮南狱,深竟党,与坐死者甚众。盖此对徒足以启帝之忍心,而略不能革汉之失礼矣。故秪取其两言,而馀语则尽削之云。

  武帝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,未央宫柏梁台灾。先是,大风发其屋,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曰。後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。 昭帝元凤元年,燕城南门灾。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於汉,为谗贼,谋逆乱。南门者,通汉道也。 四年五月丁丑,孝文庙正殿灾。刘向以为是岁正月,上加元服,有明哲之性。而大将军光久秉政不归,亡周公之德,将有国害。故正月加元服,五月而灾见。古之庙皆在城中,孝文庙始出居外,天戒若曰,去贵而不正者。宣帝既立,光犹秉政,骄溢过制,妻显弑后,随以诛灭。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,中山太上皇庙灾。甲辰,孝文庙灾。 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,孝武园白鹤馆灾。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、光禄大夫周堪辅政,为佞臣石显、许章等所谮,望之自杀,堪废黜。明年,白鹤馆灾。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(五里者,言周回五里),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。天戒若曰,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,将害忠良。後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(夜於上林苑下举火驰射也)。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,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。时上复用周堪、张猛等,石显终欲害之。园陵小於朝廷,阙在司马门中,内臣显之象也。孝宣,亲而贵;门阙,法令所从出也。天戒若曰,去法令,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。後显卒害猛。

  按:鲁哀公三年,桓、僖宫灾。《左传》载:孔子在陈,闻火,曰:"其桓、僖乎?"杜征南注以为桓、僖亲尽而庙不毁,故天示以灾。《公羊传》之说亦然。盖逾礼毕而以谄渎事神,则神亦不享其祭,故天降之灾,非曰桓、僖有以获罪於天,而火焚其庙也。至仲舒、刘向则谓以季氏之故,桓则季氏所出,而僖则使季氏世卿者。於是以为其咎不在当时之君,而归过於祖宗,其说凿矣。至其论汉世以来之灾异,如高庙之火,以为为诸侯王、大臣;文庙之火,以为为霍光;宣庙之火,以为为石显。夫诸侯王之过制,霍光之专擅,石显之奸欺,所以致之者,时君之过也,於先代何预?且曰贵而不正者天燔之,是天欲示警於子孙而焚其祖宗之庙,盖亦迂远而不切矣。况宗庙,人主所严事者也。灾延宗庙,变异不小,不思侧身脩行以谢天地祖宗,而方且以骄恣专擅之臣拟之,以为天恶而欲燔之以示戒,其说不亦谬乎!

 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,皇考庙灾。初,宣帝为昭帝後而立父庙,於礼不正。又时大将军王凤擅朝,将害国家,故天见象。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,孝景庙北阙灾。十一月甲寅,许皇后废。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,大宫凌室灾。戊午,戾后园南阙灾。时赵飞燕大幸,许后既废,上将立之,故天见象於凌室,与惠帝四年同应。又戾后起於微贱,与赵氏同应。天戒若曰,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,将绝祭祀。 四年四月癸未,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。六月甲午,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。长乐宫,成帝母王太后所居也。未央宫,帝所居也。霸陵,太宗盛德园也。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,举宗居位,充塞朝廷,将害国家,故天象仍见。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,桂宫鸿宁殿灾。帝祖母傅太后所居也。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,大臣以谏获罪。後三年,帝崩,傅氏诛灭。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,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。时平帝幼,王太后临朝,委政王莽,将篡汉祚,堕高帝宗庙,故天象见也。

  王莽地皇三年二月,霸桥灾,数千人以水沃救,不灭。

  後汉光武建武六年十二月,雒阳市火。 二十四年正月戊子,雷雨霹雳,火灾高庙北门。 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,桂阳火飞来,烧城寺。 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,北宫火烧寿安殿,延及右掖门。 元和三年六月丙午,雷雨,火烧北宫朱爵西阙。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,南宫宣室殿火。时帝幸北宫,窦太后在南宫。明年,窦太后崩。 十三年八月己亥,北宫盛馔门閤火。时和帝幸邓贵人,阴氏以罪废死,立邓贵人为皇后。 十五年六月辛酉,汉中城固南城门灾。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。其後二年,帝崩,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,和帝世绝。 安帝永初元年十二月,河南郡县火,烧杀百五人。 二年,河南郡县又失火,烧五百八十四人。四月甲寅,汉阳河阳城中失火,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。先是和帝崩,立殇帝,复早夭,平原王胜有废疾,乃更立清河王子,是为安帝。四年三月戊子,杜陵园火。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,武库火,烧兵物一百一十五种,直千万以上。时羌叛,大发兵御之,积十馀年,天下厌苦兵役。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,阳陵园寝殿灾。凡灾发於先陵,此太子将废之象也。若曰:不当废太子以自翦,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。明年,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。後二年,宫车晏驾。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,诛贼臣,立济阴王。 四年秋七月乙丑,渔阳城门楼灾。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,茂陵园寝殿灾(《古今注》曰:"二年五月戊辰,守宫失火,烧宫藏财物尽。四年,河南郡县失火,烧人六畜。")。 阳嘉元年,恭陵庑灾,及东西幕府火。(《古今注》曰:"十二月,河南郡国火烧庐舍,杀人。")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。陵之初造,祸及枯骨,规广治之尤饰。又上欲更造宫室,益台观,故火起幕府,烧材木。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,承福殿火(臣昭按《杨厚传》是灾)。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;后父梁商本国侯,又多益商封。商子冀不袭父爵,别封襄邑侯。皆过差非礼。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,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(《古今注》曰:"火或从室屋间物中,不知所从起,数月乃止。")。後四年,宫车比三晏驾,建和元年君位乃定。 桓帝建和六年五月癸丑,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,及左掖门。时梁冀挟奸谮杀太尉杜乔。是後梁太后崩,梁氏诛灭。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,南宫嘉德殿火。戊子,丙署火。二月壬辰,武库火。五月丁卯,原陵长寿门火。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,号贵人,为后。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,封其兄弟,受宠隆崇,又多封无功者。去年春,白马令李雲坐直谏死。至此彗除心、尾,火连作。五年正月壬午,南宫丙署火。四月乙丑,恭北陵东阙火。戊辰,虎贲掖门火。五月,康陵园寝火。甲申,中藏府承禄署火。七月已未,南宫承善闼内火。 六年四月辛亥,康陵东署火。七月甲申,平陵园寝火。 八年二月己酉,南宫嘉德署、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。四月甲寅,安陵园寝火。闰月,南宫长秋、和欢殿後钩盾、掖庭、朔平署各火。十一月壬子,德阳前殿西閤及黄门北寺火,杀人(《袁山松书》曰:"是时连月有火灾,诸官寺或一日再三发。又夜有讹言,击鼓相惊。陈蕃、刘志茂上疏谏曰:'古之火皆君弱臣强,极阴之变也。前始春而狱刑惨,故火不炎上。前入春节连寒,木冰,暴风折树,又八九州郡并言陨霜杀菽。《春秋》晋执季孙行父,木为之冰。夫气弘则景星见,化则五星开,日月蚀。灾为己然,异为方来,恐卒有变,必於三朝,唯言政可以巳之。愿察臣前言,不弃愚忠,则元元幸甚。'书奏不省。")。九年三月癸巳,京都夜有火光转行,民相惊噪(《袁山松书》曰:"是时宦竖专朝,钩党事起,上寻无嗣,陈蕃、窦武为曹节等所害,天下无复纪纲。")。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,延陵园灾。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,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(陈蕃谏云:"楚女悲而西宫灾,不御宫女,怨之所致也。")。 五年五月庚申,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。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,南宫雲台灾。庚戌,乐城门灾(南宫中门),延及北阙道,西烧嘉德、和欢殿。案雲台之灾自上起,榱题数百,同时并然,若就县华镫,其日烧尽,延及白虎、威兴门、尚书、符节、兰台。夫雲台者,乃周家之所造也,图书、术籍、珍玩、宝怪皆所藏在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"是时黄巾作慝,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,百姓死伤过半。灵帝虐侈滋甚,官非其人,政以贿成。天戒若曰,放贤赏淫,何以旧典为?故焚其台门秘府也。其後三年,灵帝暴崩,继以董卓之乱,火三日不绝,京都邱墟。 献帝初平元年八月,霸桥灾。其後三年,董卓见杀。

  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,清商殿灾。初,帝为平原王,纳河南虞氏为妃。及即位,不以为后,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为后。后本仄微,非所宜升,以妾为妻之罚也。青龙元年六月,洛阳宫鞠室灾。 二年四月,崇华殿灾,延於南閤,缮复之。至三年七月,此殿又灾。帝问高堂隆:"此何咎也?於礼宁有祈禳之义乎?"对曰:"夫灾变之发,皆所以明教诫也,惟率礼脩德可以胜之。《易传》曰:'上不俭,下不节,孽火烧其室。'又曰:'君高其台,天火为灾。'此人君苟饰宫室,不知百姓空竭,故天应之以旱,火从高殿起也。按《旧占》曰:'灾火之发,皆以台榭宫室为诫。'今宜罢散作役,务从节约,清扫所灾之处,不敢於此有所营造,{艹}莆(上所甲反,下音甫)嘉禾必生此地,以报陛下虔恭之德。"帝不从。遂复崇华殿,改曰九龙。以郡国前後言龙见者九,故以为名。多弃法度,疲众逞欲,以妾为妻之应也。

 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,武昌端门灾,改作端门,又灾内殿。门者,号令所出;殿者,听政之所。时诸葛恪执政,矜慢放肆,孙峻总禁旅,险害终著。恪丧众殄人,峻授政於綝,綝废亮也。 太平元年二月朔,建业火。时孙綝执政,矫诏杀吕据、滕允。明年,又杀朱异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。 孙休永安五年二月,城西门北楼灾。 六年十月,石头小城火。时嬖人张布专国,多行无礼。 孙皓建衡二年三月,大火,烧万家,死者七百人。时皓制令诡暴,弃法度,诛名士,後宫女谒盛行。

  晋武帝太康八年三月乙丑,震灾西閤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。 十年四月癸丑,崇贤殿灾。十月庚辰,含章鞠室、脩成堂前庑、景坊东屋、晖章殿南閤火。时有上书曰:"汉王氏五侯,兄弟迭任,今杨氏三公,并在大位,故天变屡见,窃为陛下忧之。"由是杨珧(音遥)求退。是时帝纳冯统(都敢反)之间,废张华之功,德杨骏之谗,离卫瓘之宠,此逐功臣之罚也。明年,宫车晏驾。其後楚王承窃发之旨,戮害二公,身亦不免。震灾其坊,又天意乎。 惠帝元康五年闰月庚寅,武库火。张华疑有乱,先命固守, 然後救火。是以累代异宝,王莽头,孔子屐(其逆反),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,一时荡尽。是後愍怀见杀,太子之罚也。天戒若曰,冢嗣将倾,社稷将泯,禁兵无所复施,皇旅又将谁卫。帝后不悟,终丧四海。 八年十一月,高原陵火。时贾后凶恣,贾谧专朝,恶罪宜见诛绝之应。 永兴二年七月甲午,尚书诸曹火起,延崇礼闼及阁道。夫百揆主化之本,王者弃法律之应也。後清河王覃入嗣,不终於位,又杀太子之罚也。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,襄阳火,烧死者三千馀人。时王如自号大将军、司雍二州牧,众四五万,攻略郡县。此下陵上,阳失其节之应也。 元帝太兴中,王敦镇武昌,武昌灾,火起,兴众救之,於此而发於彼,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,数日不绝。旧说所谓"滥炎妄起,虽兴师众不能救之"之谓也。干宝以为"此臣而君行,亢阳失节,是为王敦陵上,有无君之心,故灾也。" 永昌二年正月癸巳,京都大火。三月,饶安、东光、安陵三县火,烧七千馀家,死者万五千人。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,京都火。是时王敦威侮朝廷,多行无礼,内外臣下咸怀怨毒,极阴生阳也。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,京师火。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,吴郡灾。 穆帝永和五年六月,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。震灾月馀乃灭,金石皆尽。其後季龙死,大乱,遂灭亡。

  海西公太和中,郄愔为会稽太守。六月,大旱,灾,火烧数千家,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,炎烟蔽天,不可扑灭。此亦桓温强盛,将废海西,极阴生阳之应也。 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,京都风火大起。是时桓温入朝,志在陵上,少主践位,人怀忧恐,此与太宁火事同。 太元十年正月,国子学生因风放火,焚房百馀间。是後考课不厉,赏黜无章。盖有育才之名,而无收贤之实,此不哲之罚先兆也。 十三年十二月乙未,延贤堂灾。是月景申,螽斯则百堂及客馆、骠骑府库皆火。於时朝多弊政,衰陵日兆,不哲之罚,皆有象类,主相不悟,终至乱亡。会稽王道子宠幸尼及姏(武酣反,老女称)母,各树用其亲戚,乃至出入宫掖,礼见人主。天戒若曰,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,故灾之也。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,宠幸微贱张夫人,夫人骄妒,皇子不繁,乖"螽斯则百"之道,故灾其殿焉。道子复赏赐不节,故府库被灾,斯亦其罚也。安帝隆安二年三月,龙舟二乘灾。是水沴火也。其後桓元篡位,帝乃播越。天戒若曰,王者流迁,不复御龙舟,故灾之耳。 元兴元年八月庚子,尚书下舍曹火。时桓元遥录尚书,故天火,示不复居也。 三年,卢循攻略广州,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。其十月壬戌夜,火起。时百姓避寇盈满城内,隐之惧有应贼者,但务严兵,不先救火。由是府舍焚荡,烧死者万馀人,因遂散溃,悉为贼擒。 义熙四年七月丁酉,尚书殿中吏部曹火。 九年,京都大火,烧数千家。 十一年,京都所在大行火灾,吴界尤甚。火防甚峻,犹日不绝。王弘时为吴郡,昼在听事,见天上有一赤物下,状如信幡,遥集路南人家屋上,火即大发。弘知天为之灾,故不罪火主。此帝室衰微之应也。

  宋文帝元嘉五年正月戊子,都下大火。 七年十二月,都下火,延烧大社北墙。二十九年三月壬午,都下火。

  齐东昏侯永元二年七月甲申,宫内火,惟东閤内明帝旧殿数区及太极殿以南得存,馀皆荡尽。

  梁武帝天监元年五月,有盗入南、北掖,烧神武门、总章观。时帝初即位,而火烧观阙,不祥之甚。既而太子薨,皇孙不得立。及帝暮年,惑於朱异之口,果有侯景之乱,宫室多被焚烧,天诫所以先见也。 普通二年五月,琬琰殿火,延烧後宫三千馀间。 中大通元年,朱雀航华表灾。明年,同泰寺灾。大同三年,朱雀门灾,水沴火也。时帝崇尚佛道,宗庙牲牷,皆以面代之。又数诣寺扌舍身为奴,王公以下赎之。天变数见而不悟,後卒以亡。

  陈武帝永定三年,重雲殿灾。

  东魏孝静天平二年十一月,阊阖门灾。是时齐神武作宰,而大野拔斩樊子鹄,以州来降,神武听谗而杀之。司空元晖免。逐功臣、大臣之罚也。 武定五年八月,广宗郡火,烧数千家。

  後齐後主天统三年,九龙殿灾,延烧西廊。 四年,昭阳、宣光、瑶华三殿灾,延烧龙舟。是时谗言任用,正士道消,祖孝徵作歌谣,斛律明月以诛死。谗夫昌,邪胜正之应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"

 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,将祠泰山,令使者致石象神祠之所。未至数里,野火起,烧像碎如小块。时帝颇信谗言,猜阻骨肉,滕王瓒失志而死,创业功臣,多被夷灭,故天见变,而帝不悟。其後太子勇竟被废戮。 炀帝大业十二年,显阳门灾,旧名广阳,则帝之姓名。国门之崇显,号令之所由出也。时帝不遵法度,骄奢荒怠,信谗害忠。天意若曰,害广阳也。

  唐太宗贞观四年正月癸巳,武德殿北院火。 二十三年三月,甲弩库火。高宗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,尚书司勋库火。 显庆元年九月戊辰,恩州、吉州火,焚仓廪、甲仗、民居二百馀家。十一月己巳,饶州火。 武太后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,明堂火,武太后欲避正殿,彻乐。宰相姚璹以为火因人,非天灾也,不宜贬损。后乃御端门观,酺,引建章故事,复作明堂以厌之。是岁,内库灾,燔二百馀区。万岁通天元年三月壬寅,抚州火。 久视元年八月壬子,平州火,燔十馀家。中宗景龙二年二月,东都凌空观灾。 元宗开元五年十一月乙卯,定凌寝殿火。是岁,洪州、潭州灾,延烧州署,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,旋即火发。十五年七月甲戌,兴教门楼柱灾。是年,衡州灾,延烧三百馀家,州人见有物大如瓮,赤如烛笼,所至火即发。 十八年二月丙寅,大雨雪,俄而雷震,左飞龙厩灾。占曰:"天火烧厩,兵大起。"十月乙丑,东都宫佛光寺火。 天宝二载六月,东都应天门观灾,延烧左、右延福门,经日不灭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君不思道,天火燔其宫室 。"九载三月,华狱庙灾,时帝将封西岳,以庙灾乃止。 十载八月丙辰,武库灾,燔兵器四十馀万。武库,甲兵之本也。 肃宗宝应元年十二月己酉,太府左藏库火。 代宗广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,鄂州大风,火发江中,焚舟三十艘,延及岸上民居二千馀家,死者数千人。 大历十年二月,庄严寺浮图灾。初有疾风震电,俄而火从浮图中出。 德宗贞元元年,江陵度支院火,焚江东租赋百馀万。 十三年正月,东都尚书省火。十九年四月,家令寺火。宪宗元和二年七月,洪州火,燔民舍万七千家。 七年六月,镇州甲仗库灾,主吏坐死者百馀人。 八年,江陵大火。 十一年十一月甲戌,元陵火。李师道起宫室於郓州,将谋乱,既成而火。 文宗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,禁中昭德寺火。延至宣政东垣及门下省,宫人死者数百人。 三年十月癸丑,使内火。 四年三月,陈州、许州火,烧万馀家。十月浙西火。 八年三月,扬州火。皆燔民舍千区。五月己巳,飞龙驹中厩火。十月,扬州市火。燔民舍数千区。十二月,禁中昭成寺火。 开成二年六月,徐州火,延烧居民三百馀家。 四年十二月乙卯,乾陵火。丁丑晦,扬州市火,燔民舍数千家。 武宗会昌元年五月,潞州市火。三年六月,西内神龙寺火;万年县东市火,焚庐舍甚众。 六年八月,葬武宗,辛未,灵驾次二原县,夜大风,行宫幔城火。 僖宗乾符四年十月,东都圣善寺火。 昭宗大顺二年六月乙酉,幽州市楼灾,延及数百步。七月癸丑甲夜,汴州相国寺佛阁灾。是日暮,微雨,震电,或见有赤块转门谯藤网中,周而火作。顷之,赤块北飞,转佛阁籐网中,亦周而火作。既而大雨暴至,平地水深数尺,火益甚,延及民居,三日不灭。

  後唐明帝天成四年十一月,汝州火,烧羽林军营五百馀间(先是,司天奏:"荧惑入羽林,请京师为火备。"至是应之)。 长兴二年四月,汴州封禅寺门上忽有火起,延烧近寺庐舍,相次黎阳县亦火。

  後晋高祖天福三年十一月,襄州奏,火焚居民千馀家。

  周世宗显德五年四月,吴越王钱弘俶奏:"十日夜,杭州火,焚烧府署殆尽。"上命中使赍诏恤问。

  宋太祖建隆元年,宿州火,燔民舍万馀区。 二年三月,内酒坊火,燔舍百八十区,酒工死者三十馀。 三年正月,滑州甲仗库火,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,兵器、钱帛并尽。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,燔庐舍三百四十馀区。二月,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,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共六百馀区。五月,京师相国寺火,燔舍百馀区。海州火,燔数百家,死者十八人。 乾德四年二月,岳州衙署、廪库火,燔市肆、民舍殆尽,官吏逾城仅免。 三年,陈州火,燔民舍数千区。潭州火,燔民舍五百区;逾月,民死者三十六人。是春,诸州言火者甚众。八月,衡州火,燔公署、仓库、民舍,仅存者千馀区。 五年,京师建隆观火。 开宝二年八月,辰州廨火,及燔军资库。 五年七月,忠州廨火,仓库殆尽。七年九月,亳州永城县火,燔民舍一千八十四区, 八年四月,洋州火,燔州廨、民舍千七百区。亳州永城县火,燔军营、民舍千九百八十区,死者九人。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八月,益州西仓灾。雍熙元年五月丁丑,乾元、文明二殿灾。初夕,阴雲雷震,火起月华门,翊日辰巳方止。 二年九月庚戌夜,楚王元佐宫火,燔舍数百区。王自是以疾废於家。端拱元年二月,雲安军威棹营火。 二年三月,衡州火,燔州县官舍、仓库、军营三百馀区。又崇贤坊有乌衔火,燔数十处,七日不灭。 晁化三年十月,蔡州怀爱军营火,燔汝河桥民居、官舍三千馀区,死者数人。十二月,建安军城西火,燔民舍、官廨等殆尽。四年二月,永州保安津舍火,飞焰过江,烧州门及民屋三百馀家。 真宗咸平二年四月,池州仓火,燔米八万七千斛。 景德元年正月,平虏军营火,焚居民庐舍甚众。 四年十一月,郢州火,仓库并尽。大中祥符元年正月,桂州甲仗库灾。 二年四月,昇州火,燔军营、民舍殆尽。七年,雄州甲仗库火,八年二月甲寅,宗正寺火。四月壬申夜,荣王元俨宫火,自三鼓北风甚,癸酉亭午乃止,延燔承天祥符门、内藏左藏库、朝元门、崇文院、秘阁、天书法物内香药库。 九年五月甲子,左天厩坊草场火。 天禧二年二月戊寅,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院火,延燔数百区。 三年春,京师多火。六月,永州军营火,延民舍数百区。 仁宗天圣七年六月丁未,玉清昭应宫灾。初,大中祥符元年,诏建宫以藏天书,七年宫始成,凡三千六百一十楹。至是,火发夜中,大雷雨,至晓而尽。明道元年八月壬戌,脩文德殿成。是夜,中火,延燔崇德、长春、滋福、会庆、延庆、崇徽、天和、承明八殿。 景祐三年七月庚子,太平兴国寺,火起阁中,延燔开先殿及寺舍数百楹。是夕,大雨雹。 宝元三年六月丁丑,益州火,焚民庐舍三千馀区。康定元年六月乙未,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。 庆历三年十一月丙寅,上清宫火。 八年正月壬午,江宁府火。初,李景在江南大建宫室、府事,其制多仿帝室,至是一夕而焚,惟存一厅,乃玉烛殿也。 至和二年,并州太宗神御殿火。 嘉祐三年正月,温州火,燔屋万四千间,死者五十人。 神宗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,睦亲宫火,焚九百馀间;甲寅,广亲宫又火。 熙宁六年二月丙申,永昌陵上宫火,燔东城门。 七年九月壬子,三司火,自巳至戌,焚屋千八十楹,案牍殆尽。十年正月,仙韶院火,撤屋二百五十楹。三月丙子,开封府火。元丰元年八月,邕州火,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区,诸军衣万馀袭,榖帛军器百五十万。 四年六月,衡州火,烧官舍、民居七千二百楹。又钦州,亦大雷震,火焚城屋。 五年二月,洞真宫火。 八年二月辛巳,开宝寺火。时寓礼部贡院於寺,点检试卷官翟曼、陈方、马希孟焚死,吏卒死者十四人。 哲宗元祐元年三月,宗室宫院火。 六年十二月,开封府火。 绍圣三年三月初七日,尚书省火,寻扑灭。上谕执政:禁中屡火,方醮禳,巳罢春宴,仍不御垂拱殿三日。 四年七月甲子,禁中火。 元符元年四月,宗室宫院火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壬寅,集禧观火,大雨中久而後灭。 崇宁二年六月,太一宫火。 三年三月辛丑,大内火。 政和三年四月,苏州火,延烧公私屋一百七十馀间。五月辛丑,京师大盈仓火。是岁,成都府大慈寺、温州纯州皆火。八年九月,掖庭大火,自甲夜达晓,大雨如倾,火益炽,几{灬}五千馀间,後苑广圣宫及宫人所居几尽,焚死者甚众。 钦宗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,尚书省火,延烧礼、祠、工、刑、吏部,拆尚书省牌掷火中禳之乃息。 二年三月戊戌,天汉桥火,焚百馀家。顷之,都亭驿又火。己酉,保康门火。 高宗绍兴元年十月乙酉,行在、越州大火,民多露处(令有司赈缗粟,弛财苇之征)。十二月辛未,越州再火,吏部文书多焚;乙酉,降旨移跸钱塘 。二年正月丁巳,宣州大火,燔城中民舍几尽。五月庚辰,行在临安府大火,顷刻,跨山亘六七里,燔民舍一万数千家。十二月甲午,行都大火,燔吏刑工部、御史台、官府、民庐、军垒尽,乙未旦乃熄,铨选文书无存者(令户部发廪赈焚室)。 三年九月庚申,行都阙门外民庐火,燔者甚广(令户部发廪以赈,命有司脩火政)。 四年正月戊寅,行都火,燔民庐数千家。 六年二月,行都屡火,通燔千馀家(诏沿流州县几执奸间者,以李光言而止)。十二月,行都大火,燔民庐万馀家,人有灼死者。时上以刘豫入寇亲征,都民之暴露者多冻死(令留守秦桧发户部米以赈)。 七年二月丁酉,太平州大火,州治宣抚司及官舍民庐、帑藏、文书皆尽,民之死於火者甚众,录事参军吕应中死其职,当涂县丞李致虚亦死焉。 九年二月己卯,行都火。七月壬寅,复火。 十年十月,行都火、燔民庐、官舍,延及省部。十一月丁巳,温州大火,燔州学、酤征舶等务、永嘉县治及民庐千馀家。 十一年七月,婺州大火,燔郡狱、仓场务、寺观甚广,民庐几毁其半。九月甲寅,建康府火,燔府治三千馀区,民庐三千馀家。十二年二月辛巳,镇江府火,燔仓米数万石,刍六万束,民居之焚者尤众。是月,太平、池州及芜湖县火,皆燔民庐。四月庚辰,行都火。九月甲子,行都民居火,经夕,渐近太室而灭(乙丑,令有司撤火道,周庙垣二十步)。十七年十二月辛亥,静江府火,燔民舍甚众。 二十年正月壬午,行都火,燔吏部文书皆尽。二十六年,潭州南岳庙火(即请复作庙,令有司给以缗粟)。二十九年四月,镇江府火,焚军垒、民庐(令有司予财赈粟)。 雍熙乾道元年春,德安府应城县厩驿火。 二年冬,真州六合县武锋军垒火。十二月,婺州火。自是火患不息,人火之也。 九年九月,台州火,经夕,至於翌日昼漏半,燔郡狱、县治、酝务及民庐七千馀家。 晁熙元年十二月丁巳,泉州火,燔城楼、民舍五十馀家(令有司赈恤)。二年六月戊午,潭州南岳庙火(令有司给钱万五千缗、粟三千斛改作)。八月,严州火(令守臣恤之)。十一月癸亥,丽正门内东庑灾。是岁,泸州火(郡上焚室之书不实,部刺史张之俱坐贬秩)。 三年九月,大内射殿灾,延及东宫门。 四年十一月辛酉,鄂州南市火,暴风通夕,燔民舍千馀家(令漕臣、郡守赈恤之)。 五年四月庚寅,兴州沙市火,燔民舍三百四十馀家,人有焚死者。十一月,和州牧营火,燔一百六十区(禁旅番上者居之也)。 七年二月,江陵府沙市大火,燔民舍数千家,江舰焚溺不可胜计,灼死者甚众。八月,温州试士,丁酉,火作於贡闱(上令籍元卷姓名再试,防其溢於外贯也)。 八年正月,扬州火。 九年九月合州大火,燔民居几尽,官舍仅有存者。 十二年八月,温州火,燔城楼、居民庐四百馀家。十月,鄂州大火,燔民居万馀家。江风暴作,结庐於隄、泊舰於岸者,焚溺无遗(令守臣恤之,且止民毋隄居)。 十四年五月,大内武库火,戎器不害。六月庚寅,行都宝莲山民居火,延七百馀家,扌求焚将校有死者(令守臣以缗粟赈之)。五月,成都府市火,燔民舍万家(令帅臣赈恤之)。 十六年九月,南剑州大火,民居存者无几。 光宗绍熙元年八月壬寅,处州火,延州市及民舍数百家。 二年四月,行都传法寺火,延及民庐。言者以戚里土木,为孽火数起之应。时中宫建庙第,都民之应徙者多。是月,徽州大火,自庚子至於壬寅夜,燔州治、樵楼、官舍、郡狱、缗帑库务,凡十九所,五百二十馀区,延户庐一千五百家(令部使者赈之粟)。五月己巳,金州火,燔州治、官舍、帑藏、保胜军器库、城内外民舍甚广(令总饟及常平使者赈之)。 三年正月己巳,行都火,通夕,至於庚午,焚者半。十一月,又火,燔民居五百馀家。十二月甲辰,鄂州火,至於乙巳,燔民居八百家,市井楼帘无存者。 宁宗庆元二年八月己酉,永州州市火,燔民庐三百家(皆令守臣赈恤之)。 三年五月甲申,金州都统司中军垒舍火,焚一千三百馀区。闰六月乙酉,又火,燔二千馀区(令予缗钱营其垒)。 六年八月戊戌,徽州火,燔民舍八百馀家,延郡狱、官舍甚广(令守臣赈恤之)。 嘉泰元年三月戊寅,行都大火,至於四月辛巳,燔御史台、司农寺、将作军器监、进奏文思御辇院、太史局、军头皇城司、法物库、御厨、班直诸军垒及民居五万八千九十七家,城内外亘十馀里。灼死之可知者五十有九人,而践死者不可计。都城九毁其七,时百官皆僦舟以居(是夕火作於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居舍,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。再疏,始黥万安军,犹免决)。自是都民讹自相惊,亡赖因以纵火为奸利(壬午,上降次贬食,下哀痛之诏,内出帑钱一十六万三千五百七十馀缗,米六万五千一百九十馀石,赈焚室)。 三年正月丁酉,襄阳府火作而风暴,仅燔民舍六十家(选锋军校于友直死於救焚,帅、漕臣上其功,赠二秩,官其二子)。十一月甲午,福州火,民舍之焚者四百馀家。四年三月丁卯,行都大火,燔尚书省、中书省、枢密院、六部、右丞相府、制敕粮料院、亲兵营、脩内司,延及学士院、内酒库、内宫门庑,夜召禁旅入扑。太室撤庙庑,神主移御寿慈宫,册宝随之。戊辰旦,火及和宁门鸱,禁卒张隆飞梯斧鸱,门以下不火。是夕火,分数道,燎民庐三千七十馀家(诏出内帑缗钱、丰储仓米以赈)。己巳,神主回御太室。时省部皆寓治驿、寺(壬申,上避路朝,下罪巳诏。乙亥,令百官直言时政阙失)。六月,盱眙军天长县禁旅戍垒火,铠械为尽。八月壬辰,鄂州外南市火,燔民舍五百馀家。 开禧二年二月癸丑,寿宫火,(乙卯,上降次去乐)。四月壬子,行都火,燔民居数百家(诏出封桩缗钱、丰储仓粟以赈)。 嘉定二年八月己巳,信州火,燔民庐二百家。九月丁酉,吉州火,燔五百馀家。是岁,泸州火,延及民庐一千馀家(皆令郡赈恤之)。四年闰二月己卯,绍兴府嵊县浦桥火,燔百馀家。三月,滁州火,燔民居甚广(皆令各郡赈恤之)。十月,抚州火。辛卯,福州一夕再火,燔城门、僧寺、民庐千馀家,死者数人。 五年五月己未,和州火,燔民庐二千家。八年八月辛丑,湖州火,燔寺观及民庐三百家。 九年七月甲戌,南剑州沙县火,燔县门、官舍及民庐一千一百馀家,有死者(令各郡赈恤之)。 十一年二月,行都火,燔民居数百家。九月己巳,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,延及四百八十馀家(令出缗粟赈之)。 十二年二月庚寅,安丰军故步镇火,燔民庐千馀家,死伤於焚者五十馀人(令郡守赈恤之)。八月庚午,庆元府火,燔官舍、民庐、第宅、寺观甚众(诏县焚室而弛其年租赋)。十一月壬子,行都火,燔城内民庐数万家、禁垒百二十区(赈军民缗粟,令临安府帅臣安集焚徙者,且弛财苇之征)。 十七年四月丁卯,西和州焚军垒及绕城民庐二千馀家,人火之也(守臣尚震午,闻虏焚之而遁,虏实不至)。六月丁亥,岳州火,燔岳阳楼、郡狱、帑库,以及民居八十家。己丑,又火,燔百馀家。

  ○火异

  周武王伐纣,师渡孟津。既济,有火自上复於下,至於王屋,流为乌,其色赤,其声魄云(注见羽虫之异)。 威烈王三年冬十一月,晋有火下於北方,有声如鼓。

  汉成帝河平四年六月,山阳火生石中,改元为阳朔(朔,始也。以火生石中,言阳气之始)。

  後汉桓帝延熹九年三月癸巳,京师有火光转行,人相惊譟。

  晋惠帝永康元年,帝纳后羊氏,将入宫,衣中忽有火,众咸怪之。後后竟坐废。光熙元年五月,范阳国地然,可以爨。 穆帝升平元年,凉州城东池中有火,姑臧泽水中有火。

  石虎时,石然於泰山,八日而灭。 苻坚时,关中土然无火,而烟气大起,方数十里中,月馀不灭。

  齐武帝永明十一年,先是魏地谣言,"赤火南流丧南国"。是岁,有沙门从北赍此火至,火赤於常火而微,云以疗疾。贵贱争取之,多得其验。二十馀日,都下大盛,咸云"圣火"。诏禁之不止。火灸至七炷而疾愈。吴兴邱国宾密以还乡,邑人杨道庆虚疾二十年,依法灸即差。

  唐太宗贞观十三年三月壬寅,雲阳石然,方丈,昼则如灰,夜则有光,投草木则焚,历年乃止。火失其性而沴金也。幽州坊谷地常有火,长庆三年夏,遂积水为池。近水沴火也。

  宋太祖开宝七年六月,棣州有火自空坠於城北,有物如龙(详见龙蛇之异)。太宗端拱元年,泸州盐井竭,遣工入视,忽有声如雷,火焰突出,工被伤。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,建昌军新城县有巨室,箧中时有火光,燔衣帛过半而箧不焚。近孽火也。

  ○赤眚赤祥

  《左氏传》鲁襄公时,宋有生女子赤而毛,弃之隄下,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,因名曰弃。长而美好,纳之平公,生子曰佐。後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。先是,大夫华元出奔晋,华弱奔鲁,华臣奔陈,华合比奔卫,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尊卑不别,厥妖女生赤毛。"

  汉惠帝二年,天雨血於宜阳一顷所,刘向以为赤眚也。时诸吕用事,谗口妄行,杀三皇子(高帝三子),建立非嗣(立後宫子为惠帝嗣)。及吕太后崩,大臣共诛灭诸吕,僵尸流血。京房《易传》曰:"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咎天雨血,兹谓不亲,民有怨心,不出三年,无其宗人。"又曰:"佞人禄,功臣僇,天雨血。" 武帝建元四年,有风赤如血。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,山阳湖陵雨血,广三尺,长五尺,大者如钱,小者如麻子。後三年,帝崩,王莽擅朝,诛贵戚丁、傅,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,与诸吕同象。诛死者少,雨血亦少。

  王莽始建国四年夏,赤气出东南,竟天。

  後汉桓帝建和三年秋七月,北地廉雨肉似羊肋(肋,胁骨也),或大如手。近赤祥也。时梁太后摄政,兄冀专权,枉杀李固、杜乔等,天下冤之,其後梁氏诛灭。

  魏公孙渊时,襄平北市生肉,长围各数尺,有头目口喙,无手足而动摇。此赤祥也。占曰:"有形不成,有体不声,其国灭亡。"渊寻为魏所诛。

  吴戍将邓喜杀猪祠神,治毕悬之,忽见一人头往食肉,喜引弓射中之,咋咋(助陌反)作声,绕屋三日。近赤祥也。後人白喜谋北叛,阖室受诛。京房《易妖》曰:"山见葆,江於邑,邑有兵,状如人头,赤色。"

  晋武帝太康五年四月壬子,鲁国池水变赤如血。 十年十月,河阴有赤雪三顷。此赤祥也。是後四载而帝崩,王室遂乱。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,吕县有流血,东西百馀步。此赤祥也。至元康末,穷凶极乱,僵尸流血之应也。干宝以为"後八载而封雲乱徐州,杀伤数万人",是其应也。 永康元年三月,尉氏雨血。夫政刑舒缓,则有常燠赤祥之妖。此岁正月,送愍怀太子幽於许宫。天戒若曰,不宜缓恣奸人,将使太子冤死。惠帝愚眊不寤,是月愍怀遂毙。於是王室成衅,祸流天下。淖(奴效反)齿杀齐(眉陨反)占曰,天雨血阋拢煲愿嬉玻醓 之谓乎?京房《易传》曰:"归狱不解,兹谓追非,厥咎天雨血,兹谓不亲,下有怨心,不出三年,亡其宗人。"又曰:"佞人禄,功臣戮,天雨血也。"永宁二年十一月壬寅,夜赤气竟天,隐隐有声。永兴二年十月,赤气见於北方,东西竟天。 愍帝建兴元年,河东雨肉。

  刘聪伪建兴元年,雨血於东宫延明殿,彻瓦在地者深五寸。又雨血平阳,广袤十里。平阳地震,其崇门观陷为池,水赤如血,赤气至天,有赤龙奋迅而去。流星起於牵牛,入紫微,龙形委蛇,其光照地,落於平阳北十里。视之则肉,臭闻於平阳,长三十步,广二十七步。肉傍常有哭声,昼夜不止。数日,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,各害人而走。寻之不得,顷之见於陨肉之傍。时聪纳刘殷三女为后,逆骨肉之纲,乱人伦之则。陨肉诸妖,其眚亦大。俄而刘氏死,哭声自绝。

  石虎末,雨血,周遍邺城。

  梁武帝天监十五年七月,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,首堕於地,动口张目,如血竹箭,直上丈馀,然後如雨细下。是岁荆州大旱。近赤祥,冤气之应。

  陈宣帝大建十四年正月,御座幄下见一物如车轮,色正赤。寻而帝患,无故大叫数声而崩。 後主至德二年十二月,有赤物陨於太极殿前,初下,钟皆鸣。又尝进白饮,忽变为血。又有血愕罱祝ちと恢劣暍健6矶邠鶬觥£

  北齐武成河清二年,太原雨血。刘向曰:"血者阴之精,伤害之象,僵尸之类。"明年,周师与突厥入并州,大战城西,伏尸百馀里。京房《易飞候》曰:"天雨血染衣,国亡君戮。"亦後主亡国之应。 四年,有物陨於殿庭,色赤,形如赤漆鼓带小铃,众星随者如小铃。四月,娄太后崩。 武平中,有血点地,自咸阳王斛律明月宅,而至於太庙。天戒若曰,杀明月,则宗庙随而覆矣。後主不悟,国祚竟绝。

  隋炀帝大业十三年,上徙居丹阳,将逊居江左,有石自江浮入於扬子,日光四散如血。上甚恶之,次年遇弑。

  唐高祖武德七年,河间王孝恭征辅公祏,宴群师於舟中,孝恭以金碗酌江水,将饮之,则化为血。孝恭曰:"碗中之血,公祏授首之祥。" 武德初,突厥国中雨血三日。 武太后光宅初,宗室岐州刺史崇真之子横、杭等夜宴,忽有气如血腥。 武后时,来俊臣家井水变赤如血,井中夜有呼嗟叹惋声,俊臣以木栈之,木忽自投十步外。长安中,井水晋祠水赤如血。 中宗时,成王千里家有血点地,及奁箱上有血淋沥,腥闻数步。又中节将东夷人毛婆罗炊饭,一夕化为血。 中宗景龙二年七月癸巳,赤气际天,光烛地,三日乃止。赤气,血祥也。 元宗天宝六载,少陵原杨慎矜父墓封域内,草木皆流血,慎矜令浮屠史敬思禳之,退朝裸而桎梏於丛棘间,如是数旬流血不止。 十二载,李林甫第东北隅每夜火光起,或有如小儿持火出入者。近赤祥也。 十三载,汝南叶县南有土块斗,中有血出,数日不止。 肃宗宝应元年八月庚午夜,有赤光亘天,贯紫微,渐移东北,弥漫半天。 代宗大历十三年二月,太仆寺有泥像,左臂上有黑汗滴下,以纸承之,血也。 德宗贞元二年十一月壬午,日没有赤气五,出於黑雲中,亘天。 十二年九月癸卯,夜有赤气如火,见北方,上至北斗。 十七年,福州剑池水赤如血。 二十一年正月甲戌,雨赤雪於京师。 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,郓州从事院门前地有血,方尺馀,色甚鲜赤,不知所从来,以为自空而堕也。 穆宗长庆元年七月戊午,河水赤,三日止。敬宗宝历元年十二月乙酉夜,西北有雾起,须臾遍天,雾止,有赤气,或浅或深,久而乃散。 文宗太和元年四月庚戌,北方有赤气,中有数白气间之。六月乙卯,夜西北有赤气。八月癸卯,京师见赤气满天。 二年闰三月乙卯,北方有赤气如血。 懿宗咸通七年,郑州永福湖水赤如凝血者三日。 僖宗乾符六年,中书政事堂忽旦有死人,血污满地,不知主名。又御井水色赤而腥,渫之,得一死女子腐烂。近赤祥也。 中和二年七月丙午夜,西北方赤气如绛,际天。 光启元年正月,润州江水赤,凡数日。

  宋神宗熙宁二年十一月,每夕有赤气见西北隅如火,至人定乃灭。 哲宗元祐三年七月丁卯夜,东北方明如昼,俄成赤气,内有白气经天。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朔夕,有赤气起东北,弥亘西方,久之,中出白气二,及赤气将散,复有黑气在其傍。 钦宗靖康元年九月戊寅,有赤气随日出。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庚午,东北方有赤气。占曰:"血祥。"是岁,金虏再犯京师,遂南牧,兵祸拏结,流血之象也。 四年五月,洞庭湖夜赤光见东北亘天,如火明照湖心,上下一色,俄转东南。此赤祥也。後虏兵犯湘、沔,又锺相、孔彦舟、曹火星、刘超、彭筠、杨么巨盗,相继荼毒一道,即其验也。 绍兴七年正月乙酉,北方有赤气达旦。辛卯,东北有赤气如火,在牛斗间。十一月癸卯,南方有赤气,东西北皆赤雲,自日入至於甲夜。皆赤祥也。 八年九月甲申,赤气出紫微垣。 十八年八月丁亥、九月甲寅,皆有赤气如火。 二十年十一月,建昌军新城县永安村风雪大作,夜半若数百千人行声,语笑歌哭,杂扰匆遽,而凝寒阴黑,咫尺莫辨,窥之无所睹。明旦,雪深有人、畜、鸟、兽迹,流血汗染十馀里,入山乃绝。近血妖,亦赤祥也。 二十七年三月乙酉,赤气出紫微垣。七月壬申,赤气随日入。 三十年二月壬申,皆有赤气如火。 三十二年春,淮水溢,中有赤气如凝血。先是,金虏酋完颜亮入寇驻扬州,为其下所弑,至是始遁。淮水凝血,逆气之应也。郑景纯曰:"血水类同属於《坎》。"後连岁旱,亦其验也。 孝宗隆兴二年十一月庚寅,日入後,赤雲随之。 乾道元年八月壬午,赤气中天,自日入至於甲夜。 六年十月庚午,赤气随日出。十一月丁丑,赤雲随日入,至於甲夜。七年七月壬寅、十月戊午、己未,八年十月乙巳、丙午,淳熙三年八月丁酉、戊戌,皆有赤气随日入出。 十三年,行都民舍有血自地中出,溅屋梁扜人衣。近赤祥也。 十四年十一月癸丑、甲寅,有赤气随日入出。 光宗绍熙三年春,潼川路久旱,日、月、星皆带赤气。 四年十一月甲戌,赤雲夜见,白雲间之。近赤白祥也。 宁宗庆元六年十月,赤气夜发横天。嘉泰四年二月庚申夜,有赤雲间以白气、东北亘天,後八日国有大火,言者以为火祥。 嘉定六年十月乙卯,赤气随日出。十一月辛卯,赤气随日入。